第三十四章 首次遭遇[第2页/共3页]
苏默走到一处石墩前面,有个骨瘦如柴的中年人躲在这里,他看到苏默吓得不轻,不断告饶:“哥!哥!别抓我,我发誓,那女的真是志愿的!”
两行红色注释呈现在战术目镜全息荧幕里:
如果说边疆是新月城的败落之地,那么六合街就是边疆的败落之地。
“嘭!嘭!嘭!...”
紧接着,他右手匕首划出一道圆弧,锋利的刀刃直取苏默咽喉。
苏默躲到一处墙角,狞着脸说:“红毛小子,脑袋痒了想搬场是吧?”
朴勇俊反窥伺认识很强,苏默不想拖,当晚就连夜去了六合街踩点。
刀伤疼得苏默盗汗直流,也激起了他的怒意,变更血码力量向前猛踹。
冷巷局促深长,氛围中满盈着渣滓的腐味,地上到处可见废纸和食品包装袋,有很较着的糊口陈迹。
“突突突突突——”步枪枪口冒出近半米长的枪焰,猖獗倾泻的枪弹延绵成一条灼目火线。
手枪枪弹在防弹衣大要不竭溅起火花,底子没法将其击穿。
战术目镜的光弧在视野火线来回扫动,很快锁定了空中上几根肉眼难以察看的细线。
至于朴勇俊,已经见势不妙开溜了。
凡是长了脑筋,哪怕只长了半边,都不会来招惹这类人。
苏默体内虽有两重血码,这点伤势不算甚么,但他并没有接受过疼痛忍耐练习,还是之前阿谁脚指磕到桌角都会疼半天的浅显人。
苏默去往下一处,找其别人持续扣问。
红毛小子刹时血肉横飞,却阴差阳错都没伤在关键。
苏默看着地上那些杂物,不由皱起眉头。
看来本身也在不知不觉间生长了。
遵循红毛小子唆使的方位,苏默找到了那条冷巷。
来袭者快速变招,精准找到护具间的裂缝,快速刺击,“噗噗”两声带起血箭。
“行,你在这等我吧。”苏默让他躲好,单独前去朴勇俊出没过的地点。
“嘭!”他一枪打爆那染着红发的脑袋。
他们不敢靠近苏默,苏默就主动去找他们。
现在是凌晨7点,恰是住民起床驰驱的时候。
偶尔有人从路边矮楼的窗户探出头,也很快缩了归去。
边疆别的处所好歹另有KTV、酒吧、电玩厅之类的文娱场合,糊口设施也比较齐备,只要能忍耐时不时产生的“悍贼大乱斗”,还是能找到很多乐子的。
红毛小子一边开枪压抑苏默,一边骂骂咧咧:“你*文明边疆*把老子当要饭的?200月币就想拉拢我?朴大哥但是一个月给我好几千,让我盯着你们这些当局喽啰。”
“啊!!!啊——”他倒在破裂的石堆里惨叫,变成了一个血人。
六合街就不一样了,这里都是烧毁工厂,只要那种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或者在暴力个人之间都臭名远扬、没有人要的臭鱼烂虾会在此出没。
“噗嗤噗嗤噗嗤——”枪弹穿透石墩,余势不止打在红毛小子身上,留下的不是枪眼,而是拳头大的空腔。
“铛!铛!铛!...”
苏默将那张200月币大钞在空中晃了晃:“我先去看看,如果是真的,这钱给你。敢耍我,脑袋搬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