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五零章 欺人太甚[第1页/共2页]
卖鱼的钱,丁翔已经和他商定好了,五五分红。
好吧,借大文豪之笔,想要表达的不过是一句“物以稀为贵”!
“呼……”
玛蛋,这厮可贵的“靠谱”了一次,竟然在平白得了这么大好处时,还能记得自家侄女。
听到张得胜像如许的红龙鱼,每条的代价都能超越百万美圆,丁翔就连肠子都要悔青了。一条一百万,阿呆它们几个一共吃掉了……那就是几千万吧?
“呃,我就说呢……”
记得小学语文讲义上曾有这么一段:北京的白菜运往浙江,便用红头绳系住菜根,倒挂在生果店头,尊为“胶菜”;福建野生着的芦荟,一到北京就请进温室,且美其名曰“龙舌兰”。
这工夫听到丁翔不让她吃鱼了,倒也没有太多的不满。连声的抗议不过是恃娇生宠,风俗使然。当然,另有些建议:那就在湖里养和大金一样的那些鱼呗,恰好我还不爱吃这些笨笨的家伙呢,肉质很粗,煎熟后也不好吃!
但一旁的小叔张得胜倒是听出了些端倪。
当然,也是因为这些龙鱼,放在别人眼中,当然是代价不菲。可在丁翔的眼里,还真不值得他大费兵戈。要将龙鱼卖出去,一方面是它们在灵境中,太占处所;另一方面,也是……小鬼子们欠下的帐,也该……“收点利钱”了不是?
“甚么?有那么值钱?”
成吧,敢说代价一百万美圆的龙鱼煎起来不好吃的,也只要这些小家伙了。丁翔苦笑,他倒不是真的见怪阿呆它们,而是感觉好几千万美圆就这么被……吃掉,实在是有些华侈。可话又说返来,要怪也只能怪他本身,谁让他当初底子就没有把这些“废龙鱼”当回事儿呢?
好吧,就算这些,都能够放到一边,毕竟张绣和阿呆都最后无恙,岛国那边,为此还支出了很大的代价。但尼玛在天马牧场搬移返国以后,小鬼子们还敢蠢蠢欲动,企图在纳赫扬家属与天马牧场在中原龙马赛事洽商合作时,从中作梗,这就让丁翔感觉……
“噗……”
张得胜豁然,如果这类超等极品,可谓绝品的血红龙也能批量养出来的话,那岂不是真的要逆天了?可还没等他把这口呼匀了,丁翔又补了几个字:“只要不敷三百条了吧!”
丁翔:“……”
“哈哈,那倒无所谓……当然,越高越好。不过卖鱼这事儿,我另有个设法!”
阿呆和闪电的“说话”,他当然听不懂。可丁翔说……“那些鱼”?
合着甚么叫贪吃盛宴?不久前在天马牧场为庆贺飞马队夺冠而停止的那场满汉全席?和小狐狸它们一比,的确是……便宜到家了不是?
“哈哈,没错!我们只拿出五条品格普通的,好好的坑上小鬼子一次。然后,我们再连续拿出来更好的,到时再看小鬼子们是甚么嘴脸!嘿嘿,这事儿好玩!弄好了,老爷子一欢畅,没准连你和二丫头的事儿都不究查了!”
“如许的‘绝品’,如果光卖给我们中原同胞,那多没意义。我传闻岛国那边对于龙鱼和锦鲤都特别的看重,您看不如……”
在丁翔承诺将这批龙鱼的措置全权交由张得胜卖力后,张四公子只是举起手,五指分开:“翔子,第一批,我只要五条。最好的是种类分歧的。辣椒红、血红、金龙、银龙乃至是星点龙都能够。只如果能达到这类神态的,我保准都能给你整出个高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