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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荒不慌,三岁福宝宠全家》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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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不贪财的县令[第1页/共2页]

转刹时,两小我就消逝在视野中。

一碗稀粥一个窝头,对逃荒几个月的哀鸿来讲,已经算可贵的饱餐。

与常宁城分歧,这是实在的炊火气。

女子虽不能插手科考,多识字老是有好处的。

与此同时,街上巡查的官兵倒是面色庄严。

四周的灾黎打量着老程家的丰富冬衣和孩子们脚下的棉鞋,眼神透暴露羡慕之色。

看来常宁城之乱,还是形成了很多影响。

谢玲花,“大伯母做主,收你一文钱,管三年。”

程大牛可对劲了,“娘,棠宝这是孝敬您老。”

这么大人了不知戴德,把全天下都当作本身爹娘来要求。

程大芳只认得本身的名字,方氏稍好一些,也就多认得十几个字。

程小棠暴露两个小酒涡,许下豪言壮志,“四婶也很聪明!今后家里每小我都要识字,奶奶也要。”

崔神医说几句就算了,他们都是平头百姓,可不敢随便群情朝廷官员。

三岁小孩的话也信,难怪都说无知妇孺。

前次程小棠埋头苦读时不谨慎念出声,让二人发明她竟然是真的识字,又是欣喜又是恋慕。

程大牛与瞪着拉着马车的浑厚骏马大眼瞪小眼,这也太信赖他们老程家了。

其乐融融中,唯有杨智明和程文韬感受身为读书人的庄严被冲犯了,不屑地撇嘴。

而被他喊住的少年,头也不回地往冷巷子里钻。

要不是棠宝开窍今后,家里就像被老神仙照顾着,他们也能够沦落到如此境地。

他们走了几百里地,好不轻易赶上一个不贪财的县令,进城费一人只收三文钱。

他还筹办了一块碎银子办理,竟然没用上。

“赈灾粥要插筷子不倒。”崔神医神采仍旧很臭,“并且县令还不答应本神医在城外义诊,能是甚么好人。”

而程小棠还是个奶娃娃,竟然看得懂书了。在村里,连男娃都没有这么聪明的,必定是被紫微星摸过甚。

三文钱的进城费,只要没穷到极限的人家都拿得出来。是以丰源县城浑家来人往,采买粮油的、挑担做小买卖的、落拓遛弯的,应有尽有。

崔神医采买姜块的丰源县城间隔不远,以榆林村步队的脚程,也在午后赶到了城门口。

城头也有整整一排兵士手持弓箭,目光如炬地巡查着来往百姓。

赶着马车的崔神医探头看了一眼,皱着眉嫌弃地点头,“这粥越来越稀了,也就喝个水饱。”

这还是程小棠第一次听到,她提出要求。

“好的呀。”程小棠歪头打量着程大芳,“大姐想学认字嘛?”

守城门的官兵一人收钱,一人查对户籍文书,看到较着比其他灾黎境遇好的榆林村步队,也没有决计刁难。

程天寿当即诚恳下来,“娘,我会轻手重脚的。”

就是阳川县,在受灾进步城费还得一文呢。

程大芳踌躇半晌,内疚地开口,“棠宝,你读书给我们听吧。”

程大牛却非常动容,感觉丰源县令已经是可贵的好官,“一人不还发个细粮窝窝么,那但是吃一个能顶一天的好东西。”

程小棠遥眺望着杨智明隐含怨气的背影,光荣本身公然有先见之明。

现在到处都是逃荒的灾黎,之前的路上,树皮草根全被扒光了。就算下了雨,庄稼也没那么快长出来,

“要错过出城的时候,留在县城里就费事了。”

杨氏总算能吃得下饭了,还想着让宝贝弟弟坐牛车或者是马车避避风,却被崔神医一句“患者需求慢走保养”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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