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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败家子》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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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郑女难嫁[第1页/共3页]

更让人遗憾的是,今后还不晓得要蹉跎多少光阴,乃至孤老毕生,让人不免为之感喟。

不得不说,长孙皇后会做人,深得李世民宠嬖,且有贤后之名确有事理。皇后出面,以品德端柔之名将郑丽琬聘入宫中,得美人且无损名声的李二必放心存感激,长孙皇后也会博得漂亮贤德之名,可谓一举数得。

为了做个长于纳谏,操行端方的明主,李世民不得不忍痛割爱,下敕书称:“今闻郑氏之女,先已受人礼聘,前出文书之日,事不详审,此乃朕之不是,亦为有司之过。授充华者宜停。”

“呃,为何?那位郑娘子是何许人也?”谢逸不由惊奇,不能对姿容最美的女子动心是何原因?

但是落座以后,程处默靠到近前,低声道:“清闲兄,男人皆爱美色,对仙颜女子动心很普通。本日赴宴的大师闺秀很多,您若看中哪一个,以你的边幅才学,想要求娶并驳诘事。

一句话,你是天子,亦为人父母,现在强娶一个已许婚别人的女子为嫔妃,并非人主、父母之道,有损圣德。我们做臣子的得知动静,不敢坦白,君王一举一动都是要留笔史乘的,请天子留意思虑,慎重行事。

ps:史乘中只记录为通事舍人郑仁基之女,并知名字,“丽琬”一名从何而来不得知,但读者熟谙乃至已经风俗,故本文采取之,仍名曰“郑丽琬”。

看着美人拾级而上,绝世姝容缓缓暴露之时,谢逸顿生怜悯怜悯之心……

偏生魏征就是这么坦直,这么“不长眼”,一番谏言顿时坏了李二陛下的功德。

如此一来,李世民难堪了,如果对峙纳妃,便会落得逼迫百姓,强娶人妇的话柄,成为污点,被人所诟病。

李世民以群臣和陆家之言塞其口,魏征反而举出了高祖李渊当年兼并臣子辛处俭之妻,并将其贬黜,令其惶惊骇惧的例子,称陆家是因为惊骇而不敢说实话。

贞观六年,郑丽琬十五岁时便出落的姿容美丽,乃是长安城里着名的绝色美人,有“容色绝姝,当时莫及”的评价见诸于史乘。

魏征不知从那边得知郑丽琬已经许嫁陆氏子,早有婚约,故而仓促入宫劝止。一番君王当爱民如子的弘论后以后,魏征道:“陛下顾嫔御,则欲民有室家之欢,此人主之常道也?

特别是有个纨绔后辈醉酒后,企图对郑丽琬无礼,成果第二天莫名其妙灭顶在龙首渠里今后,长安再无人敢不敬郑丽琬。

虽说成了自在之身,李世民虽心有念念,但碍于皇家颜面,帝王名声,没法再纳郑女入宫。

李二陛下也是男人,天然也会对美色动心,更不介怀老牛吃嫩草,只是若表示的太直接,不免会有损名声。

此举以后,李世民深得臣民赞成,郑丽琬却凭白受了委曲。更不幸得是,阿谁与之有婚约的陆爽是以而惶惑不安,不久后便英年早逝,郑丽琬成了望门寡。

当时玄武门之变尚没几年,大局尚且不稳,李世民不敢草率因一女子而冒险。群臣也恐落下奉承之名,不敢再多言。

实在郑丽琬许婚陆家之事,李二陛下不见得不晓得,也有能够是用心忽视,归正陆家也不敢张扬。假装不晓得,只要将美女归入宫中,生米成了熟饭,谁也何如不得。

《贞观政要》卷二里记录为贞观二年,但仿佛也有贞观六年还是八年的说法。(在哪看到的健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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