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2页/共5页]
“请沈翊麾持续。”
方丈之死的第三大疑点,是禅室中的供案、佛像被打翻这件事。为何说这个是第三大疑点,启事在于供案、佛像,与方丈死去的位置有必然的间隔,都在禅室的北面位置,而方丈死于南面的书案以后。我们很轻易猜想,这是方丈与凶手斗争时打翻的。但某以为这个猜想能够性不大。某细心查抄过方丈的尸体,他的身上没有任何的外伤陈迹,很难说死前和人经历过决死斗争。凶手如果想要用炭毒杀死方丈,那么就必须先让方丈落空自主才气,而方丈身上既无打斗陈迹又无捆绑陈迹,就申明,该当是用了迷药迷晕了方丈。既然迷晕了方丈,就不存在和方丈打斗当中撞翻供桌的环境。独一能够想出来的公道解释是,或许凶手是在寻觅甚么东西,暴躁之下打翻了供案。这是连络方丈周身被翻得极其混乱的物品所判定出来的结论。那么这就引出了别的一个题目,凶手在找甚么?这个东西很关头,该当与第二点,也就是方丈之死的启事有直接干系。
怕不是,京兆府来了某位大人物罢。
李瑾月点头,表示承认沈绥的这个猜测。接着她道:
“起首方丈之死第一大疑点,是某于方丈死去的禅室当中发明的火盆。这火盆在四周物品全数打翻的环境下,摆放端方,引发了某的思疑。以后,某察看到火盆四周的筵席之上撒了一层薄灰,盆内火炭莫名少了很多。经扣问,可鉴定,这火盆案发当晚被动过,其内的柴炭少了很多,被甚么人出于某种不得而知的启事给取走了。那么,究竟是方丈本身动的,还是凶手动的,不得而知。为何要动,也不得而知。独一能够停止猜测的是,火盆当中或许燃烧了某种不成让外人晓得的东西,乃至于凶手亦或者方丈将其燃烧后的灰烬取走藏起或烧毁了。
别的,火盆中发明了一种金色粉末,有异香,某就教了一名医道名家,她说此物或许恰是曾在平康坊胡姬当中传播流行过一阵的催情之药,名唤金醉坊。而这类药粉,某在查验方丈尸体时,于方丈右手的食指与拇指之上也发明了。但是这并不能完整代表着火盆在案发以后闪现的状况是方丈本身直接形成的,证据还太少,没法证明。而清修无欲、戒律森严的佛教寺院当中,为何会呈现这类催情之药,尚未可知,必须查明。
沈绥便接着之前的话道:
作者有话要说: 沈绥的这段推论中,另有一些疑点没解释清楚,不消焦急,后文会弥补完整。
因而理了理话头,开口道:
若说真的有人企图杀死方丈,那么不确保真的能致人于死地便没有了任何意义。凶手为何要舍简就繁,舍近求远,这很令人费解。作为破案之人,我只能操纵符合普通规律的推断来解释题目,而不能用‘凶手过分软弱’亦或‘临到头忏悔了’这类猜想性的主观来由来解释这一题目。凶手究竟为何要采取炭毒杀人这一体例?方丈中炭毒而亡的过程究竟是如何的?不解释以上这两个题目,就不能说破解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