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疑点颇多[第1页/共3页]
杨继光和郑万江说着赵明辉的环境。
“这一点我已经想到了,正如您所说,凶手给我们设了一个套让我们往里钻,意在利诱我们,那几根女人的头发完整能够申明这个题目。”郑万江说。
马勇生点点头,他也在思虑这个题目,遵循当时的环境,有些迹象难以解释清楚,分歧适近况,胸部一刀毙命,并且没有挣扎的迹象,赵明辉是个小伙子,有着必然抵挡才气,这类环境下决不能坐以待毙,必然会冒死停止抵挡,即便在酒喝多了的环境下,没有抵挡才气被殛毙,那么尸身应当是在床上,不成能是在床下,另有那几根女人的头发,是飘落下来的,这些都分歧适道理,独一的解释是在他灭亡今后有人又到过杀人现场,并挪动过死尸,因为当时前提所限,尸身不能复位,才会导致呈现如许的局面。
郑万江把现场勘查环境作了汇报,并说出了本身的疑点。
另有赵明辉头部上的伤,不是致命伤,只是普通的重伤,这也分歧适作案者的心机,这是根铁棍,完整能够置他于死命,如果是凶手想杀死他的话,一棍便能够要他的性命,底子没有需求再用刀去杀他,启事是头部伤在前,胸部刀口在后,在这类环境下,凶手也不成能得逞,赵明辉会豁出命来抵挡,那样会有狠恶的打斗声,如许会引发人们的重视,但是却没有,这些都不是普通的征象。另有那根铁棍,遵循普通作案者的心机,必须烧毁罪证,把它抛弃,不成能留在现场,既然作案者能够偶然候清理现场,这一点不成能没有想到。毫不会把它丢在现场,能够解释的就是案犯成心这么做,但是他为甚么要如许做。
明天早上,天马实业有限公司产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是管帐赵明辉,本年二十五岁,单身,在明天夜里被杀,灭亡时候在夜里十二点今后。明天凌晨,该公司出纳员白蓓玲上班,发明其还没有起床。但是他的办公室兼寝室的防盗门没有锁上,她便排闼进屋,发明其已灭亡,被吓得惶恐失措,回身就往外跑,撞上财务科长曹红薇,把环境和她说了,因为遭到惊吓,说完便晕畴昔了。目前正在病院医治,曹红薇及时报了警。
下午,在县公安局集会室。刑警队召开结案情阐发会,局长马勇生听取了汇报。
“那几根女人头发有没有线索?这个女人很首要。”马勇生说。
杨继光奉告郑万江,小伙子非常的活泼,本年二十五岁,省财贸黉舍毕业,毕业今后便到公司上班,至今还是单身,和他来往的女孩子很多,但时候不长都吹了,详细甚么启事不太清楚,或许是前提太高,小伙子人长得不赖,脑筋矫捷,能说会道,家庭前提也不错,他爸爸是贸易银行的行长,能够说是个有权有势的人物,不成能找一个浅显的女人。
死者在此之前喝了大量的酒,房间内酒味特别的浓,但在现场没有发明和人喝酒的迹象,解除了在宿舍喝酒怀疑,鉴定他是在内里和人喝的酒,究竟是甚么人在一起和他喝的酒,这和案件有没有联络,现在还不能肯定。
的夜,并和他产生了干系,应当有碾压过的陈迹,但是没有发明做爱的迹象,如果说是死今后曾经到过现场,那么她会是个甚么样的人,为甚么没有报案,这一点令人置疑。因为从作案手腕上来阐发,并不像一个女人所为。二是尸身的姿式,经历看,死者没有任何挣扎的迹象,如果是一刀毙命,应当是躺在床上,不该该是躺在地上,即便是死前挣扎滚落在地上,床单上应当有碾压的陈迹,但是并没有发明这类迹象,血迹是直接流到床上和地下的,再进一步说,即便是因为单人床较小,尸身滚落到地上,那么地上的血迹也应当有四溅的陈迹,但是经查抄,没有发明这类征象,鉴定是身后掉下床的,因为血迹已经凝固。三是保险柜上面没有发明任何指纹,这是不成能的事情,起码得有出纳职员留下的指纹,申明作案者清理了现场,这反而落出了马脚。四是颠末勘查现场,我们只发明两个女人的足迹,但这两个足迹一个是出纳员白蓓玲的,另一个是财务经理曹红薇的,白蓓玲是先进房间,但只往前走了两步便退了返来,曹红薇的足迹只是到了赵明辉的身边,她承认进了赵明辉的房间,并到了尸身的中间。五是赵明辉的头部有一处伤口,是被现场的铁棍打伤,但不是致命伤。六是那根铁棍,是根闭门栓,应当是在门的前面,是凶手用它打伤赵明辉,但是没有发明指纹,鉴定已被凶手擦掉,或者是戴动手套作案。七是在进入赵明辉房间的墙上发明了几滴血迹,血型为ab型,和失落在床上的女人头发血型不符,也不是赵明辉的,申明这是两小我,但时候还不能肯定。八是凶手是如何进的财务室,两道防盗门均没有被破坏的陈迹,上面也没有留下呼应的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