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好男儿[第1页/共3页]
这不但是死了他一员首要大将,更是对瀚云寨的气势,有了严峻的打击。
郑鸣此时,最好的挑选,天然是跃马前冲,但是就在他冲出瀚云寨的围攻以后,却停下了马。
庞大的痛苦,让他顾不得反击,也就在这个时候,他看到了郑鸣跃马冲来的身影。
郑鸣心头的血,在这一刻热了起来,他没有吭声,只是窜改马头,再次朝着群盗冲了畴昔。
此时的罗元浩心中气愤不已,此次行动,他本来十拿九稳,感觉没有甚么大的风险。
他们没有说话,他们乃至没有说本身的名字,但是他们为了本身,拼出了本身的性命!
而罗元浩却没有吭声,他一边疾走,一边沉声的道:“等一下给那小子一个痛快!”
而做到这统统的,是一个少年,一个看上去还没有十四岁的少年。如果任由这少年拜别,不但会对他们瀚云寨的士气形成庞大的打击,乃至会对他们瀚云寨的名声,形成庞大的影响。
这一刻,那男人就好似疯魔了普通。
之以是用头,并不是头骨坚固,而是因为头离郑鸣比来,是因为头的位置,恰好能够挡住那一刀。
与此同时,本来另有些在各自岗亭上驻守的盗贼,也猖獗的朝着郑鸣的方向扑了过来。
“小子,本日不将你留在此地,我追风蝙蝠就姓你们郑家的姓!”充满了怨毒的声音还没有说完,追风蝙蝠就从盗贼当中冲了出来,这一次,他猖獗的朝着郑鸣斩出了一刀。
与此同时,那赵云的金玉不破体,重点护住了他的后背。追风蝙蝠的刀,砍在了他的后背。
不过终究,郑鸣还是将这血腥气压了下去,他的身材诡异的在虚空当中扭转,然后一伸手,将那抛出的长枪枪尾,抓在了本身的手中。
已经感到了危急的郑鸣,蓦地一推手中的长枪,那长枪如电普通的朝着追风蝙蝠冲去。
火线,还是有两个精骑,正在血战。
郑鸣在这个时候,没有丢弃他们。
他的目光,也就在这一刻,从追风蝙蝠的脸上,看到了一丝狰狞的笑意。
在这一刀之下,郑鸣的眼眸生出了一丝冷意,他手中的长枪,底子就没有理睬追风蝙蝠的长刀,而是朝着追风蝙蝠的脖颈捅了畴昔。
长枪快如闪电,顷刻间,就已经冲进了追风蝙蝠的脖颈。
统统本来也遵循他的打算停止,但是就在他感觉统统都是那么顺利的时候,卢兴霸死了!
“这小子,脑筋发热啊!”正在快速赶来的白衣文士,话语中带着一丝幸灾乐祸的说道。
固然那十个精骑,对于郑家而言,是一个不错的战力,但是在统统人的眼中,他们那里有郑鸣首要。
搏命而战,怎不让民气潮震惊!
但是郑鸣这类行动,却让在场的统统民气底热血沸腾,他们心中有一个声音,在他们的心头不竭地回荡――好男儿,当如是!
他们死了,也就死了,但是郑鸣如果坠落的话,那就即是郑家死了一个豪杰。
对于他们而言,如果让郑鸣闯阵胜利,不说别的结果,他们瀚云寨的颜面,都±,要丢尽。
这些精骑,固然在他的前面,固然还在瀚云寨群盗的围拢当中,但如果跟着他催马疾走,他们这些人,并不是说没有活路。
“将那小子拦下来,后退者死!”厉喝声,在虚空当中响起,这厉喝的人,是瀚云寨的大寨主罗元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