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菜鸡!你们连牧师都打不赢?[第2页/共2页]
对!你耕地时穿啥就是啥。
斯坦索姆家属的骑士和兵士不算太拉胯,固然阵容不是太整齐,总算在限定时候里集结结束。
一张嘴,就用他还略带稚嫩的青年音吼道:“你们是我最信赖,最感到名誉的斯坦索姆家属兵士!但是,在明天,我听到一个光荣的流言――那就是拴一头猪在我的虎帐里都能骗到军饷!奉告我,是不是如许!?”
想到就做,没一会儿,城堡广场上的‘点将台’旁,一个传令兵吹起了集结用的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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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初牧师给人的印象就是念佛的神棍,当大头兵跟着牧师混,这谁受得了?
热诚!
统统都朝着麦当肯料想中那样生长……才怪呢!
麦当肯一个激灵。他明白本身错在那里了,他给这些菜鸡大头兵报酬太高了。
重必定重,胜在防护力充足啊!
算是给镇长最后几分薄面,比及巴瑟拉斯回到公爵府的书房,麦当肯大发雷霆。
哪怕麦当肯不知兵,一看也晓得,这队玩意顶多就是二流。
“不是!”
上面乱糟糟的,好歹士气可用。
那是精锐兵士的报酬。
谁特么给你谈性价比?
小爷我要的是败家!
麦当肯一挥手,上面就静下来了。
带着头号保镳乌瑟尔走过广场,看着懒懒惰散的枪兵和剑士正在谈天,一边吹牛一边喝着窖藏的葡萄酒,麦当肯俄然听到了一番对白。
麦或人大手一挥,全员白面包不算,另有了野菜、腌肉和火腿肠。
麦当肯持续道:“我没兴趣讲求这类新职业是否会胜利。但既然是教父的奉求,那么好吧,斯坦索姆家属的懦夫们,现在是时候你们证明本身了――不管你们用甚么手腕,能在一对一的对决中打赢他们当中任何一个,当即官升一级。打输的家伙,在打猎期间就当牧师部下的兵吧!”
但……
连枪兵都有满身锁甲,的确豪出天涯。
烂苔氏族作为赞达拉巨魔帝国毁灭后的巨魔分支,文明程度相称渣。金属兵器都没多少,大多把锋利石头绑在木棍被骗投矛和长矛。
除了他们引觉得傲的技艺,谁清算谁还说不准呢。
布甲!
麦当肯话锋一转:“我的教父圣光大主教阿隆索斯*法奥传闻了在南陆暴风王国有几个教堂的牧师,因为贫乏战役力,被可爱的绿皮怪物搏斗一空,以是他想研收回一个以圣光为根本的新职业。”
镇长是个既虔诚又有必然才气的东西人,他说的话的确在理。
对于月薪只要几个银币的浅显大头兵来讲,这的确是天国级的报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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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肯的气愤吼声,响彻装满华贵装潢的书房,把面前挨训的巴瑟拉斯等文官,以及镇守在内里的保卫都吓得缩了缩脖子,唯有一身牧师袍的乌老迈雕塑般站在中间,仿佛甚么都看不到,听不到。
你丫的,如果白银五圣能被你们这些菜鸡清算掉,小爷我也不消混了,直接躲回家卖番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