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突厥人[第1页/共5页]
春季遵循时令忠厚地飞回北方的大雁,迎着北风长空鸣叫。
可突厥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进犯,完整不顾缔盟条约,就如此听之任之,到显得大南朝软弱好欺,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以是这定州现在已经成了天子此时的一块芥蒂了。
雍王忽地一笑,两眼微眯,暴露几分骇人的冷意。世人看着他的神情阴沉,都不自发的鄙人面捏了一把汗,要晓得常日谁敢如许在理挑衅他,都只要一个了局,就是拖出去砍了!
谢清和年纪不大,脾气已经大的没边了,乃至带了点他这个年纪的小孩儿没有的乖戾,私底下下人们都说他的确就是雍王的另一个翻版,也不知他日长大以后会不会像雍王一样威震一方,而他这一身从小就比雍王乖张一倍的脾气,对封地的百姓是福是祸。
只是世人没有想到,雍王竟然如此草率与突厥豪赌,用这类体例来杀他们的锐气。
舞起,百名舞者披甲持戟,豪情旷达,主舞者是个带面具的男人,腰腹有力,衣袂飘然,威武威风,一舞剑器动四方,全场为之吸引。
别的一个别态痴肥,面色枯黄,一双三角眯缝着,穿戴墨玄色官服,是贤帝委任在北川的刺史。此人平时一排中庸做派,老奸大奸,夹在贤帝与雍王之间,亦能满身而退,两边不获咎,可见谙通为官之道。
看来父王说的对,流言一贯都是以讹传讹,不成信。
“父王,那些是甚么人?”
纵使谢清和春秋再小,他也传闻过突厥人,雍王和几个大将军常常把他们挂在嘴边,谢清和对他们并不陌生,但是听过说过是一回事,见过倒是别的一回事。
雍王泰然自如,任齐瑾苦口婆心,聪耳不闻,揽过身侧的谢清和,“明天有清和在,岂能让他看着我们大南朝如此忍气吞声,为父的要叫他见地甚么才是我大南朝的时令。”
这是他第二次来大南朝,每次来朝身边均带着百余懦夫骏马,飞扬放肆,从未将中原看在眼里,让雍王头疼不止,更让天子头疼不止。
小阿史那双眼斜睨,眼神中带着一股草原雄鹰的傲气,对此涓滴不惧,“我突厥可汗部下,各个都是勇猛善战的懦夫,若不信可与你们大南朝的男儿比一比!毫不成能输于你们。”
但是缔盟以后,突厥却对其仍未放弃,近几年骚扰越加频繁,抢完就走,更甚环境,称这定州本应属他们突厥的,多次引发摩擦。
雍王微微擎起嘴角,“那将军的意义,甚么才算好?”
雍王收转意神,暖和的对他说,“清和,快看。”
一句话,声音不大,却掷地有声,让在坐的大南朝官员倒抽一口气,就连放肆的小阿史那也是不敢信赖的睁大眼睛。
现在,大南朝与突厥交好才不过十年,鸿沟偶有动乱,但大要却比拟太祖之初好上不知多少。
一句话,竟是有些瞧不起这偌大的大南朝了。
而座下最居右位,齐瑾,是一名仪表堂堂的男人,大抵三四十岁,浓眉大眼,颧骨宽广,是个有逸群之才的人,现为雍王身边的第一谋士。他本来是前朝名将齐凌的儿子,文武兼备,高祖期间派在北伐军中的参将,而后一向跟从雍王多年。
武将们没有那么多弯弯绕,一个个像被打了鸡血普通,感觉今次是大涨国威的好机会,热血沸腾。
雍王此时早已换了一身朱红大氅,头顶绸带随风飘舞,风雅笑道:“无妨,草原上的男儿善于骑射打猎,那么我们就比骑射打猎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