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我要一根大象牙[第1页/共3页]
穿越的的筹办已经断断续续地做了一年,一件一件的添置家伙什。现在郑军的房间全数被各种东西和简易加工台填满。操纵这些不但能简朴地加工制作木质的物品,乃至能够制作一些简朴的金属物品。郑军本身练手的时候就试着制作了一把斧头,还非常好用。
沿河别的另有一个好处,这个时候点,人类已经出世,如果有聚居点的话,多数也会选在河边。郑军沿着河走说不定就能碰上。
就如许撑着环顾一圈,郑军发明现在固然已经是白日,不过看不到太阳,看起来阴阴的,天上还下着小雪。因为这丛林实在富强,这些雪都堆在树顶没能落下去。
不过山看起来都差未几,郑军也不太敢确认。从树上趴下来,向西边走去,丛林里低矮灌木很多,郑军不敢也没体例走太快。一边用着砍刀把挡路的灌木劈开,一边用心发作声音来,如答应以把一些蛇和虫豸赶开。没走多远就听到了流水的声音,最后就在离营地百来米的处所发明了一条河。
四周温度不高,感受起来湿度也挺大。不过因着穿越前恰好是夏季的原因,以是郑军穿戴冬衣,倒也并不感觉太冷。
一起上都郑军都埋头赶路,只吃照顾的干粮,没筹算在出丛林前打猎的筹算,毕竟每天赶路都要破钞大量体力,去捕猎只会让本身速率更慢人更累罢了。只是在第五天可巧当头碰到一只鹿才打了个牙祭。
这份镇静一向持续到早晨郑军被一阵声响惊醒。
四周的丛林一望无边,就像全部天下都被覆盖的模样,只在西边有一片山脉。郑军如何看都感觉眼熟。仿佛就是穿越到侏罗纪时看到那片山脉似的,莫非穿越的地点没有窜改吗?
奇角鹿也是鹿,除了多了个角以外和当代的鹿没甚么分歧,保存好连着三天郑军都不需求再啃干粮。鹿茸也值很多钱,但郑军好歹晓得猴子搬玉米的故事,如果最后猎到猛犸还是得把鹿茸丢掉的话,那现在就给本身增加负重就是纯粹犯傻了。
倒是碰到大角那样本身想帮手却无能为力的环境让郑军很受刺激,现在熬炼了一年,对于近似环境,倒也很有点自傲。耐着性子练了一年,好不轻易达到本身定下的目标,郑军也是迫不及待的了
这条河直接从丛林中穿过,竟然有近二十米宽的模样,水里一眼看不见底,也不知有多深。
回营地清算了一下,带上了一些需求的设备。郑军筹算沿着河一向走,要么走出丛林找到猛犸象,要么找到聚居点。起码半个月后再考虑返回。
大抵肯定了本身所处的时候,郑军脑筋闪过的第一个动机就是猛犸象,这类象和角鹿是同期间的生物,长着长长的象牙,而如许的象牙拿回当代必定值钱!
当时郑军恰好转过一个河湾,昂首就瞥见这鹿在他前面不远的处所喝水。这傻鹿闻声脚步还抬开端来看了看,或许它感觉它们俩之间的间隔已经很安然。但郑军的弓箭可不是如许以为的,等那箭从鹿脖子上射入的时候,几近还没来得及下坠呢。
做了这么多筹办,郑军是筹算着起码要呆上一个月,尽量找些有代价的东西带返来,要能赚上一笔,也就不消辛苦上班了。他是就如许神驰着睡了畴昔的。
郑军如何也没体例把这条大河和之前的小溪联络起来,成果对于本身穿越的地点的猜想反倒更加不肯定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