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公路[第2页/共2页]
而前两天给阎直做特训的刚好是当时巡查队的黑手套队长,廖海,廖队见状也没说话,从设备包里拿了两把三棱刺一把双刃军刺十足丢给他,阎直也非常共同的从半空中接过来,连着玄色的绑带一起缠在大腿外侧,手臂天然垂下时恰好能够触碰到的高度。
这里的死人数量是如此之多,可想而知多少人当时想要驾车出城,成果为了大局考虑向外的通路也被堵截,他们冒死砸着方向盘,叫骂着再也听不见他们的当局,或是带着本身的亲人弃车逃窜,最后死在这里。
以上是阎直的心路过程,当然他不晓得别人是否也有过如上思虑,还是纯粹只想杀个痛快。
“只要你本身生命碰到威胁的时候能够挑选自在撤退。”
“上面听我交代一下任务内容。”
阎直把绷带缠在手掌上,和每根手指分开。
阎直跟着步队行进,渐渐的,他们发明了在公路两边的草丛和树林里的、穿越在车与车之间的丧尸,他们队里有小我高马大的男人,之前是保镳公司的,个头足足有一米九多,负重是统统人里最多的,背上背了把榴弹发射器,在看到那拥堵在汽车之间对着活人嚎叫的丧尸时,他直接跳到一个破车的顶棚上,扛起枪管就来了一下子。
中间的廖海手里提着一把GLOCK17,他和阎直一样没有效战术步枪的意义。不过他是出于一种战略,在他们练习的时候他讲到过:想要最大限度的利用兵器也要讲究机会,作为一个老兵他对枪的体味不亚于本身的朋友,有些枪合适远攻有的合适近战,霰弹枪不消对准也无所谓,因为进犯范围大,在丧尸数量多的时候用再合适不过,猎枪和偷袭步枪分歧适近战,因为换弹夹需求耗损时候,没法对准的话,华侈枪弹的结果更是不堪假想,而在没有遇见必必要应对的尸潮的环境下,最好挑选简便好用的手枪,一个弹夹15发,换起来也顺手。
他们这个不过十人的突击队里能跟他说上话的人未几,有个在中间一边背设备一边问他,你不消枪吗?
廖海指了指右耳上一个小小的玄色耳麦。在当今无线收集都被粉碎得差未几的环境下,他们挑选了一对多的单一线路,能够随时下达指令和呼唤救济。
整条路上满是拥堵的汽车和乱堆的尸身,层层叠叠的肢体或许用尸块来描述更加合适,在如许闷热的气温之下早已腐臭发酵,老远就能闻到那股呛人的味道,阎直身边好几小我就安之若素的从中间走了畴昔。
“行行行。”他只好由着去了,“爱咋咋地吧。”
他明显看上去连切菜都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