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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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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韩世家[第2页/共3页]

哀侯元年,与赵、魏分晋国。二年,灭郑,因徙都郑。

列侯三年,聂政杀韩相侠累。九年,秦伐我宜阳,取六邑。十三年,列侯卒,子文侯立。是岁魏文侯卒。

王安五年,秦攻韩,韩急,使韩非使秦,秦留非,因杀之。

太史公曰:韩厥之感晋景公,绍赵孤之子武,以成程婴、公孙杵臼之义,此天下之阴德也。韩氏之功,於晋未睹其大者也。然与赵、魏终为诸侯十馀世,宜乎哉!

昭侯元年,秦败我西山。二年,宋取我黄池。魏取朱。六年,伐东周,取陵观、邢丘。

十四年,与齐、魏王共击秦,至函谷而军焉。十六年,秦与我河外及武遂。襄王卒,太子咎立,是为釐王。

十年,韩姬弑其君悼公。十一年,昭侯如秦。二十二年,申不害死。二十四年,秦来拔我宜阳。

韩之先与周同姓,姓姬氏。厥后苗裔事晋,得封於韩原,曰韩武子。武子后三世有韩厥,从封姓为韩氏。

苏代又谓秦太后弟羋戎曰:“公叔伯婴恐秦楚以内虮虱也,公何不为韩求质子於楚?楚王听入质子於韩,则公叔伯婴知秦楚之不以虮虱为事,必以韩合於秦楚。秦楚挟韩以窘魏,魏氏不敢合於齐,是齐孤也。公又为秦求质子於楚,楚不听,怨结於韩。韩挟齐魏以围楚,楚必重公。公挟秦楚之重以积善於韩,公叔伯婴必以国待公。”於是虮虱竟不得归韩。韩立咎为太子。齐、魏王来。

十六年,秦败我脩鱼,虏得韩将鱼叟、申差於浊泽。韩氏急,公仲谓韩王曰:“与国非可恃也。今秦之欲伐楚久矣,王不如因张仪为和於秦,赂以一名都,具甲,与之南伐楚,此以一易二之计也。”韩王曰:“善。”乃警公仲之行,将西购於秦。楚王闻之大恐,召陈轸告之。陈轸曰:“秦之欲伐楚久矣,今又得韩之名都一而具甲,秦韩并兵而伐楚,此秦所祷祀而求也。今已得之矣,楚国必伐矣。王听臣为之警四境以内,起师言救韩,命战车满门路,发信臣,多其车,重其币,使信王之救己也。纵韩不能听我,韩必德王也,必不为雁行以来,是秦韩反面也,兵虽至,楚不大病也。为能听我绝和於秦,秦必大怒,以厚怨韩。韩之南交楚,必轻秦;轻秦,其应秦必不敬:是因秦、韩之兵而免楚国之患也。”楚王曰:“善。”乃警四境以内,发兵言救韩。命战车满门路,发信臣,多其车,重其币。谓韩王曰:“不穀国虽小,已悉发之矣。愿大国遂肆志於秦,不穀将以楚殉韩。”韩王闻之大说,乃止公仲之行。公仲曰:“不成。夫以实伐我者秦也,以浮名救我者楚也。王恃楚之浮名,而轻绝彊秦之敌,王必为天下大笑。且楚韩非兄弟之国也,又非素约而谋伐秦也。已有伐形,因出兵言救韩,此必陈轸之谋也。且王已令人报於秦矣,今不可,是欺秦也。夫轻欺彊秦而信楚之谋臣,恐王必悔之。”韩王不听,遂绝於秦。秦因大怒,益甲伐韩,大战,楚救不至韩。十九年,大破我岸门。太子仓质於秦以和。

襄王四年,与秦武王会临晋。其秋,秦使甘茂攻我宜阳。五年,秦拔我宜阳,斩首六万。秦武王卒。六年,秦复与我武遂。九年,秦复取我武遂。十年,太子婴朝秦而归。十一年,秦伐我,取穰。与秦伐楚,败楚将唐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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