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命运 三 两更合一六千上[第5页/共6页]
约翰公爵为本身到了满满一杯腐甜酒,这类光彩紫蓝如同垂暮天空的甜酒只要雷霆堡有出产:“你哪儿另有腐甜酒吗?”他问,一边赏识着杯子的色彩,蓝紫色的酒、玛瑙、火光三者交叠在一起,构成了一种相称古怪的色彩,它令约翰公爵想到了被生挖出来的肝脏,假定你把它热气腾腾地扔在雪地里,雪会变成淡红色,而它会生硬,发脆,然后凝固成他现在所看到的这类色彩。
“你不必提示当时的我有多么天真,”狄伦说,把他推开:“如果我对摩顿.唐克雷还抱有哪怕一丝胡想,我的商队就不会呈现在吼怒平原上。”
他的手指停在挂毯边沿,唐克雷家属的塔楼是七座塔楼中最高的,从上而下的俯瞰,能够瞥见大半个王都与外城,王宫就像是被一顶冠冕保卫着的头颅,深夜的王都当中只要它是敞亮的,其他处所都是黑沉沉的一片;外城则不然,贵族、富有的贩子居住在那边,在一些庆典日中它乃至能够彻夜透明――即便明天不属于任何一个神祗,它仍然如同堆积了星斗的湖水那样闪闪发亮,诸多神祗的殿堂也在那儿,毕竟神殿与圣所对方向、用材与规格都有着严苛的要求,它们很难在狭小呆板的王都中找寻到一个合适的位置。
他的面貌乃至赛过了高地诺曼的公主李奥娜,不,不是他的母亲,而是他母亲的侄女,现任国王仅存的血脉,真是太可惜了,约翰公爵想,如果李奥娜有着这么一张精美的面孔,即便有点伤害,他也是情愿娶她为妻的,如许或许能将整件事情变得更简朴点。
“传闻他们拿婴儿的脑筋做药。”
“你感觉我们与兽人有何辨别,殿下?”狄伦说:“只是在用餐体例上有所不同罢了。”
“我的父亲是摩顿.唐克雷。”
他想让他的女儿,李奥娜公主担当他的王位,而不是他的弟弟,约翰公爵。
高地诺曼的王都庞大而丑恶,几近统统的修建都是由一种充满了麻点的黄色岩石砌筑而成的。因为高地诺曼的第二任国王只是个北方部落酋长儿子的干系,他的目光并不长远或是抉剔。以是在最后,在他自行戴上铁质的冠冕,披着兽人的外相,举着一根被仇敌的鲜血感化的长矛,在部落的子民与祭司的见证下宣称本身为王以后,他的宫殿也只是一座被本来的仆人烧毁很久的城堡――当时候高地诺曼的第一任国王已占有了小半个北地,此中大部分都是荒无人迹的荒峰野岭,却也不乏因为有力对抗兽人而被其领主放弃的都会与村镇――在一个酋长儿子的眼里,一座石头的城堡可比一座牛皮的帐篷好很多啦,固然他和他的子民都有点儿不风俗牢固在一个处所居住,但它非常高大,安然,不会被大风刮走也不会被积雪压垮,并且另有着很多的房间。
公主之子自出世起就只用细亚麻、绸缎与毫无瑕疵的毛皮包裹,现在也是。因为全部房间已被辉石温热的干系,唐克雷侯爵名义上的儿子拉掉了本身的大氅与外套,它们被直接扔给了一张已然不堪重负的单人小写字桌,倾翻的墨水净化了羊皮纸、红色的貂皮、玄色的飞鼠皮与鲜红色的丝绒。
此中最为明显的莫过于弗罗的神殿,带着金币与珠宝的男人们络绎不断地前来朝拜她的奉养者们,约翰公爵有段期间是她们的常客,但现在他已经很少踏入那儿了,固然能够获得弗罗宠嬖的奉养者在她的眷顾下很少会如同凡人般地朽迈与抱病,但他可不想数年如一日地对着一样的几个女人――一个多月前某个新的弗罗祭司从白塔来到了这儿,但她还将来得及做些甚么之前就被弗罗神殿的主祭扔进了监狱,如果不是约翰公爵,她会被狱卒活活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