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 雾霭(2)[第2页/共4页]
这让很多几近没有打仗过书籍的贩子感到难堪,以是格瑞纳达的周边经常会呈现石头旅店或是蜥蜴酒馆,但这个名字巫妖也感觉很不错,看来旅店的仆人当初并没有鄙吝金币,又或者……
――胭脂很特别吗?异界的灵魂质疑道,高地诺曼的王女的次元袋中,除了卷轴、符文和盔甲以外,贵重的饰品和衣物也很多,她的胭脂被装在一个黄金的小罐子里,看上去像是凝固的红色油脂;至于弗罗的牧师,梅蜜就更别提了,她的妆台与浴室中就像另一个位面的女性那样摆满了各种香膏与粉末,乃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毕竟弗罗牧师的身材常被男性们誉为炽热的神殿;另有他在白塔、雷霆堡与龙火列岛碰到的一些女性,或多或少的,都能在脸上寻觅出些许近似的陈迹。在异界的灵魂的印象中,独一对这个不是很感兴趣的能够只要精灵中的女性了,但据凯瑞本说,她们在与爱人相会的时候,也是会用少量的妆品来让本身更加动听的。
“那很贵。”
旅店有着一个极其文雅,文雅到与这个肮脏的小城不是过分合宜的名字――它被人们称之为“雾霭”。并且这个名字不但呈现在人们的口中,还呈现在旅店悬挑在外的招牌上,招牌遵还是例,勾画出酒杯、餐具和床,表示这里能够喝酒、用餐和留宿,在这些笼统图案的下方,构成“雾霭”这一单词的字母就像是叶萼拥簇着花朵那样拥簇着它们,字母是镂空的,还鎏了金,在黑铁的底景上格外刺眼。
表示本身欢迎雇佣兵与冒险者的贩子们会在招牌下吊挂袖珍的小兵器,但向龙裔以及方士们示好的那些当然不成能如此直白地将巨龙的一部分缩小吊挂在招牌上面,也有人尝试过将金属打造的施法质料吊挂在支架上面,题目是随之而来的不是脱手慷慨的客人而是无穷无尽的费事――施法者们仿佛都很讨厌本身所崇尚的邪术被用来调侃般天时用,以是很快地,贩子们学会了在旅店的称呼中嵌入与巨龙有关的名词――不过与尖颚港的钝头酒馆的定名体例分歧(钝头是一种鱼的名字,全名钝头豚,它有着一个平坦而庞大的脑袋),身材的部分必须例外,比方“翼”或是“龙爪”之类的,不然你很难解释你是否对那些屠龙者心存神驰。
如果在方士塔,他会是一个费事,奥斯塔尔再次确认道。“但你要风俗,这类酒在格瑞纳达是最受欢迎的饮料,”他谆谆善诱地说道,“在宴会上,又或是在恋人的家里,即便是在小憩的时候,最多呈现的就是这类饮料,”他说,然后弥补道:“你当然能够恶感和回绝,但如答应能会被人以为你过于胆小和衰弱。”
“你或许并不喜好这类饮料。”奥斯塔尔说,不得不说,他在需求显得可靠与暖和的时候会变得格外讨人喜好,假装成一个驯良可亲的长辈对他来讲不比呼吸更困难一些,毕竟他已经有了两个能够说是相称不幸的所谓的“弟子”。已死的德蒙与雷霆堡的狄伦,固然他面前坐着的是一个龙裔,但他软弱而仁慈,恰是奥斯塔尔最喜好的那种,他乃至要感激阿谁将他从格瑞第的王庭中带走的法师,克瑞玛尔身上有着巨龙们最讨厌的血脉,但另一半血脉倒是属于巨龙的,这类冲突让他有着一种奇特的魅力,在靠近他后无人不会遭到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