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一壶梅子酒[第1页/共3页]
血僧推开窗户。
唐千秋迫不及待的揭开封酒的蜜蜡,尘封十年的梅子酒终究再次瞥见这片六合,顿时四溢的香气吸引了世人的重视!
刺目标阳光陪着乌黑的雪花,耀了眼。
张元本是个圆滚滚的瘦子,被那人一说,这神采又红,又青,又白。短短一句话的时候竟然变了三色!
他的皮郛早就被剥了,被人活生生的剥落,
款式甚是眼熟!
“兄台,你且细细的闻,莫不是这院子中的梅花香?”
“到时候如何样?”王爷忽的咧嘴笑道,“本王已经是违命王了,难不成他姬景宣想将我再贬成违命侯?”
“不敷两千石!”
唐千秋嘴上是这么说的,但是心中却不是这么想的,手上的行动更不是这般做的。
喝酒就得配花生米!
“聪明!”沐小葵嘿嘿一笑,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方才离席的半晌,她绕道后院当中,正巧碰到几个护送的小厮,随便的撂倒以后,这东吴梅家送来的酒便躺在沐小葵的手中。
她的眼中揉不得一粒沙子,陌上栖梧,栖的都是凤凰!
违命王一贬再贬,终成现在的违命王。
鲤鱼跃龙门,跃不过龙门的,便还是只是一条鱼,一样跃的最高的摔得也是最痛。
违命王总会细细的咀嚼‘违命’二字,却只读到一句兵权!
像这天涯的孤云。
天下再大也只要一个大黎皇朝。
苍冥的第一杯酒是一饮而尽,第二杯酒才是细细考虑,他不是懂酒的人,但是这梅子酒即便是不懂酒的人也能品的出来。
管你的美酒玉露,还是浊酒一壶,配上花生米老是不错的。
血僧则极其不想被人看清。
“王爷……”血僧开口。
“要说东吴梅家吝啬,还不如说他细致,这万亩花海,十里梅林。能酿几壶梅子酒?现在能尝上一尝已是幸事!”
本年来,江湖之上动乱不安,每天都有大大小小的门派毁灭,就像是一只手拨弄着这统统。
陌上栖梧的名声可不能毁在他们的手中。
“血僧!本王养你多久了?”王爷的话缓缓的吐出来。
二字王比一字并肩王低的可不但仅是官阶。
江湖中人不屑朝堂,武林中的事也交由武林来处理。
“本王晓得!本日事了,你便去寻你仇,本王自不会禁止。”
……
王爷本是悠然得意的赏雪看热烈,可恰好有人提到那刺耳的二字王。
“有传言这梅子酒能香飘十里,本日看来所言不假,只可惜这一壶梅子酒都没有我的巴掌大,怎能饮的纵情,这东吴梅家真是吝啬。”唐千秋闻着酒香都能醉上个三天三夜,更别提喝着梅子酒了。
“这……这不是?”唐千秋的声音蓦地低下去几分,尽是震惊:“这不是东吴梅家送来的酒吗?”
终究齐王登上皇位成为当今圣上,而燕王便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一字并肩王。
血僧道:“五十八万九千三百两!”
“晓梦,本日盟会当中大大小小的长老皆已经来此,只要你交出盟主之位,我保你安然!”张元眯着眼睛,凝睇这晓梦。
这一手便是江湖失传已久的乾坤混元功法!
违命王摆了摆手,说道:“起家吧!本王空顶着违命王的头衔数十年,也让全天下的人嘲笑了数十年,这份仇本王可记在心中。尔等情愿跟随本王,乃是本王之福,本王无责备之意,只是不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