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四章 脱衣验身[第1页/共2页]
“一派胡言!我家欢姐儿,底子就不识得你这等人!”沈李氏喝道。
她先是恭恭敬敬给府上的老爷,夫人,公子蜜斯们问安。然后才依着叮咛到沈重欢身边,服了下身子,趾高气扬隧道:“奴婢是个粗人,凡请三蜜斯共同。如果手重,弄疼弄伤了三蜜斯,那就莫怪奴婢了。奴婢,也是为了三蜜斯好。这如果弄清楚,三蜜斯身上没那颗痣,那自是能帮三蜜斯洗清委曲!”
白浪被沈重欢看得心虚,看了一眼沈丽君道:“你我自是在去往北萧府的迎亲路上,那日在马车里,阿肥你健忘了吗?”
“夫人问得极是。鄙人与阿肥是在汴都去往北萧府的途中了解,那日,北萧公子迎亲步队与咱白府的商队一起上路。途中一来二去,自是生了情分。”白浪道。
“谁敢!谁敢动欢姐儿一根头发,就跟我李国公府过不去!”沈李氏端直了身子,喝道。
“当然是的。”
“太毒!此女就是,就是咱沈三房的祸害!”沈李氏喘着粗气,断断续续地说。
“白浪,你说与我欢好,是我红杏出墙。那我问你,我既与你情投意合,那我和你是在何时何地欢好?又是在何时何地定情?”沈重欢冷声诘责。
见他泰然至此,眼睛看到沈重欢的时候,两只眸子子几近可用望眼欲穿来描述,这望眼欲穿中带着一丝难以置信的冷傲!
“欢mm,看来,你果然是在迎亲路上,被人掳了去。如此说来,是这白浪说了谎!”沈重玉忙接道。
那乞丐公子,长得粉面白皮,五官漂亮,现着一身红色的斜襟袍子,恰是一个翩翩佳公子的模样儿。若不说是个路边儿的乞丐,天然是瞧不出,他曾落迫至此。
沈李氏已是肝火攻心,紧掩着脸口,说不上来话了。
“有理不在声高。三婶婶,你也莫焦急嘛。我让他说说,你口口声声说,与咱欢mm有了肌肤之亲,还曾相约过私奔。现在这事儿,闹得这么大。我欢mm是个甚么样的人,你也是见了。就你如许的公子,怕是瞧都瞧不上。你可莫说了大话儿,来诓咱儿。你既说与我欢mm已有过欢好之事,我就问你,我欢mm身上,可有过甚么较着的暗号!”沈丽君抢过沈李氏的话儿,引着话头往沈重欢身上靠。
“那是迎亲的哪一日?”
沈重欢忙按住沈李氏颤抖的胳膊,让她沉着下来。给她一个,她自有体例的眼神儿。
“我与阿肥,虽了解不久。可倒是一见倾慕,男欢女爱之事,自是水到渠成。阿肥身上,左边儿的胸尖儿上,有颗红痣。”白浪笃定地说。
“三叔,我这也是为了欢mm好。我看不如如许吧,我传闻三叔诊脉,单从脉象就能看出,这女子是否还是处子,处子新开,又是几时破身的。不如,就让三叔给欢mm把个脉吧。这如果然让一个嬷嬷把欢mm衣裳儿给剥了,那今后还让欢mm如何做人?”沈丽君故作无法地又提了一个主张。
“鄙人,姓白,名浪,字清风。家住江北平源县,府中做些茶业谋生,很有些家资。”那乞丐公子为突显本身的涵养身份,拱手自报起家门。
“依我看,那就让这婆子验一下!”沈正丰黑着脸开腔!
沈重玉笑了笑:“不如让族中几个阿公轮番看看?族中几位阿公,医术自是没得说。并且,也断不会公允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