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野餐[第2页/共2页]
ps:补更九。
林雨无法地笑了一笑。
不过山区的风普通都是夜里起的,这会儿气候阴沉,晒得人暖暖的,偶尔来一阵轻风虽凉,倒也让人感觉温馨。
“哦,没干系,实在我也不爱吃鱼。实在你别看我平时总做东西,但是我最怕费事了。像是吃鱼还要吐刺,我也是不喜好的。”林雨摇点头,她想捉鱼实在就是感觉好玩。在林家沟的时候,没甚么吃的,吃上一顿鱼,那也算是享用。但是现在有了很多种挑选,她就不会勉强本身吃鱼了。她会去做,但是能不吃,尽量还是不吃。
“在我们草原,不但人要喝这河水。牲口、野兽也都是要喝河水的。以是在内里,喝水、洗东西的时候都要保持防备的姿式,趁便察看四周的环境。如果像是天愚人如许蹲着洗,那一下子就会被野兽扑倒、咬死的。”景皓解释道。
葡萄酒的芳香,加上烤肉的香味儿,惹得两人非常沉醉,一块没够吃,景皓又烤了一块儿。带来的那些点心,除了鸡蛋卷被景皓吃了很多以外,其他的东西,每种也就吃了一点点。
林雨撇撇嘴,不再筹措着要烤了,反倒问景皓道:“一会儿我们抓几条鱼来吃吧?你会叉鱼么?”
这把刀的刀柄和刀鞘都是纯金制作,上面没有任何东西装点,只是雕镂着庞大的陈腐而庞大斑纹。装弯刀的袋子是牛皮的,看起来也有些年初。
此处虽在官道旁,可儿来人往并不非常麋集,只是偶尔有商队颠末,也因为快到城里了,而加快脚步,很少会在这里立足。
吃过午餐,两人躺在草甸上晒太阳、说话。
如许好的刀,景皓也没有非常珍惜着用,只是拿着刨土,不太悄悄一划,那盘根错节的草根就齐齐断开。几下便挖了一大块处所出来,能够用来燃些篝火,把他们方才捉到的野兔烤来吃。
北方的八月,秋高气爽,天高云淡。
烤了没一会儿,这只肥兔子就呲啦呲啦的冒起了油,林雨实在并不喜好这些野味,但此时看着兔肉油光锃亮的感受,她也忍不住想要吞口水。
见林雨一向看着这把刀。景皓道:“这刀是我们家属世代相传的。刀身是用精钢锻造。刃上吹毛断发,非常合用。这么多年,我不晓得宰杀了多少草原上的恶狼。更不晓得克服了多少不平从的部族。”说着,便用装着刀的牛皮软袋悄悄一擦,上面的泥土陈迹再不复呈现。
这里还是当初林雨和景皓吵架的处所,没想到,现在却成了他俩共同的夸姣影象。
拔开刀鞘,刀身锃亮,闪着寒芒。
林雨本觉得那小弩就是景皓的兵器,却没想到这个才是。普通翩翩公子都应当用剑的,可景皓如许的小鲜肉用的竟然是一把金刀。不过他是胡隐士,利用弯刀也是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