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 不对劲儿[第2页/共2页]
林默讨厌这类感受,这让他想到那片黑夜里他方才成为怪物时候的那种感受,阿谁它在他的身躯当中复苏,和他的认识猖獗比赛。
也就是说,没有“大脑”这类布局,就不成能产生精准与目标性极强的思惟回路。
他要往南。
他需求进食。
但他终究因为想到那小我而沉着下来,重新到尾的冰冷下来。
他在咀嚼着那头不幸兔子的尸身,偶尔间吃到一根横生的骨刺,便用精密而锋利的牙狠狠的咬碎了咽下去。
题目出在他本身身上。
他从天空之上垂落下去,他方才修改了本身的方向,哪怕他是一头刁悍的极度变异体,飞了这么长时候也感到怠倦了。
他落在一片丛林当中,四周寻觅了一圈,最后找到了一头骨刺丛生的变异兔子。
如果当时候没有秦紫,他也底子不成能沉着下来,现在能够还是一头思惟混乱的极度变异体。
他看着那些乱七八糟的器官带着血砸在地上,然后将本身感觉恶心的东西掏了掏,甩在地上,开端吃那玩意儿。
那种感受就像是大夏天,一个站在三十多度的室外一动不动了几个小时的人的表情,狂乱而烦躁,脑袋内里乃至有一种搅成一锅粥的感受。
他拎着那变异兔子已经掺不忍睹的尸身,看着面前这根缓缓倾颓的大叔,在心底里叹口气,回身靠着别的一颗显得细弱的树坐下来,开端啃本技艺里的东西。
从末日以来,林默见过的最不成思议的两种极度变异体,就是这调集式生物和那猩红藤蔓,前者是生命布局的特别性,后者的强大却近乎是全方面的碾压,但二者却有一种共同点,就是有聪明。
不为所谓的合作,为他本身。
他的情感正越来越狂躁。
……
这么干倒不是林默有多丧芥蒂狂,只是这变异的兔子身上的骨刺已经快多到了刺猬的境地了,如果不扯开,实在是难以下口。
是以,林默直接给它扯开了。
……
他现在不消担忧茹毛饮血能够带来的感抱病或者寄生虫,他现在的免疫力极其强大,细胞活性也极强,这也恰是当时在奉天科研中间核心区的时候,那调集式生物没有以吞噬细胞的体例杀死他或者那灰褐色怪物的启事,因为变异体的细胞或许比不上那调集式生物的刁悍,但在生命力与免疫力上也远浅显人,一旦那调集式生物与变异体的战役拉低到细胞的微观层面,固然一定会输,却能够是以堕入僵局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