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遗忘之地的生存规则[第2页/共2页]
垂垂,我也不再多说话,偶尔跟林说一两句话,其别人我一向很少打仗。
人走后悄悄溜出去的人名字叫林,这个处所叫做忘记之地,指被忘记了处所和消逝的影象。
内城分为很多块地区,我地点的地区是西区,血刀作为西区霸主,部下大抵有几百人。在西区约莫糊口了几千人,他们凭借在血刀部下,每人每过七天需求交一石(dan)食品,作为在这里保存下去的代价。
我带返来的虫体结晶仿佛是很短长的东西,忘记之地的中间是一片禁区,是这里首级调集的处所。每天有很多人出来,却不见他们出来,我听林说“他们都是仆从,活着在各个地区不守端方的人。这里的端方向来不放在明面上,偶然候运气不好,碰到了狠角色也得不利。”
不过幸亏我当时贴着墙,他没有重视我,不然这一变态的环境,必然会引发血刀的重视。那些虫子对于血刀仿佛很首要,这些人在中间城到底做了甚么。
或许是我是独一从迷雾中活着返来的人,有人给我安排了住处,也没有人敢来找我的费事。血刀那些人并没有给我嘉奖,或是食品,仿佛授予我庇护就是天大的恩赐,这统统都归功于我是幸存者。
保存只需求面对迷雾中的威胁和本家,在这里有些家伙养成了吃人肉的风俗,一不谨慎说不定就被炖汤了。
他们惊骇迁徙地区会混入特工,忘记之地向来不缺人,活着多少死去多少并没人在乎。
人死了一批又一批,总会在一些被人忘记的角落呈现新人,这些新人代表了这里的重生力量。
这些人不肯意插手步队,只能本身构造团队,获得的食品都归本身。这些人比较自在也极其伤害,一旦在一块地区定居,想要去别的地区就会被杀死。
中间城是我对那片禁地的称呼,有种感受,只要他们发明了我再生的奥妙,很快我也会被带出来。
手臂的伤实在第二天就好了,我也不晓得为甚么,伤口愈合的速率非常快。皮肤大要上连疤痕都没有留下,随便活脱手臂,发明行动自如。
血刀安排我跟着大胡子再进一次迷雾,寻觅那些虫子的踪迹,并且带回更多的结晶体,有人被幼虫或孢子寄生了,不能杀死被寄生的人,都要要活着带返来。
一觉醒来又是天亮,明天就是我来到这里的第七天,右手也好得差未几了。
能在忘记之地能活得越久,表示他的经历越丰富,大胡子平时沉默寡言,当他的部下必须得猜他的心机。一旦没有猜中就会被拳打脚踢,有个比较肥胖的人一向跟在他身边,看他那身材真不晓得他是如何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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