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地精杀戮者(一)[第1页/共2页]
普洛斯帝国天然也不例外,他们的长枪兵方阵当年纵横大陆,不知多少权势、多少种族被这些看着不起眼的长枪兵戳翻戳死。
长枪兵一旦排成阵列,不管对谁都是一种庞大的威胁,除非有大量的职业者利用长途打击,不然麋集的长枪阵几近是无解的,只要依托长枪阵才气对抗长枪阵。最首要的是,长枪兵的练习相对来讲最简朴,普通只要颠末半年的练习,便能够练习出合格的长枪兵。以是长枪兵这类兵种,这也是当古人类各个权势数量最多的主力兵种。
普洛斯军的阵型在快速向前推动,长枪兵们也闭幕了阵型,三个一伙五个一群的开端追杀崩溃的地精。
更何况这里另有一群体术系的职业者,这些人的战役力更高。早就给本身刷了几种BUFF的蒙德很轻松的面对十几只冲来的地精。
当丧失超越一半时,地精们终究撑不住了,它们收回惶恐的怪叫,回身就跑。追杀就不能希冀长枪兵了,他们布阵以后很短长,但是矫捷力是他们最大的缺点,这个时候首要就看剑盾兵和职业者了。
但是在这边它们也没占到便宜,乃至更不利。要晓得,剑盾兵分歧于长枪兵,这个兵种是典范的重装步兵,需求接管比长枪兵更严格,更专业,以及起码一年半以上的专业练习,才气培养出合格的剑盾兵。剑盾兵凡是都是由扈从或者精锐老兵担负,他们的个别战役力可远远超越长枪兵。但是这个兵种对兵源本质要求较高,练习周期长,并且设备高贵,以是数量没法和长枪兵比拟。
“重视,刺杀!”一名批示枪阵骑士大喊一声,耐久练习的长枪兵们几近下认识的将长枪刺了出去,对于这个刺杀行动他们已经构成前提反射了。
此时,人类的阵列是长枪兵站在中间,分为三列,施法者们站在最后。两翼是剑盾兵和体术系职业者。
相对来讲,长枪的杀伤力是冷兵器里很强的,俗话说“刺死砍伤”,也有“三箭不如一刀,三刀不如一枪”的说法,这都是申明刺杀的杀伤力远弘远于砍杀。在对方设备重甲的时候,长枪能够比其他兵器更好的阐扬穿透力。不管对方是皮甲,锁子甲还是板甲,长枪都能够等闲的穿透对方的盔甲。
此时在军官们的批示下,普洛斯的枪阵排成了对小型生物阵列,第一排微微斜指下方,枪尖间隔空中约一普尺(约50厘米);第二排枪平举,枪尖间隔空中约二普尺(约1米);第三排枪微微上抬,枪尖间隔空中约三普尺(约1.5米),这是为了制止地精跳起来,这些小东西别看体型不大,但是腾跃力还是不弱的。
长枪兵是冷兵器期间军队中不成或缺的兵种,服从全面,不但能够对抗步兵,还能够更好的对于马队。长枪的工艺简朴,性价比高,制造一支长枪不需求太多高贵的金属,也不需求太庞大的工艺,便宜的代价使其能够大量的设备军队。
“啊啊啊……”又有一群跑得快的地精被戳成了蜂窝。
跑得最快的几个地精就仿佛被戳破的水袋一样瘫倒在地,腥臭的血液喷泉似的从身上几个新增的可骇伤口里流出。
蒙德和几位骑士、圣军人都站到了最前线,和剑盾兵一起。本来以蒙德方士的身份,只需站在后排就好了,但蒙德出于挣经历,不,挣能量的考虑,主动要求站到第一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