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客栈[第1页/共3页]
“啊?”
“爷,到了,便是这里,您有事,尽管叮咛!”
店里很大,也很鼓噪,满盈了酒气,有人划拳,有人高谈阔论,有人让身边的小孩规端方矩坐好不准楼上楼下乱跑……或许这便是尘凡吧。
“她还活着。”
“不是哪个门派,我说的是,那昆仑之巅,昆仑虚掌门。”
师姐,你当年那么想要长生,这一万年,你可曾有过一夜悔怨?
在凡人眼里,实在任平生也是神仙,若不是神仙,怎能一起背着口寒冰棺,从玄朝来到这渺渺昆仑之下?
这几天,任平生常常喝得醉生梦死,他畴前甚少喝酒,在王府内里,军中将士虽是个个豪饮,可父亲并不准他喝酒。即便少量轻斟浅醉,多多极少也会在身上留下些许酒气,出剑会变慢,会让敌手把握到气味。
“花小巧,昆仑虚,第十六代掌门人。”
这一众武林人士,仿佛听不懂他在说甚么,就在这时,走廊内里,俄然传来“咚、咚、咚”的声音,仿佛整栋楼都要给震塌了,大家杯中酒不住摇摆,碗筷子也要震到地板上去了,倒是有人上楼,踩得楼板咚咚响,听脚步混乱,还不止一人,大抵有着五六人。
感悟一下凡世百态,或许对他今后的修炼,也无益。
店伴计愣了半晌,这位爷付了五十两银钱,却只喝这麸酒么?不敢多问,不一会儿便将酒菜端上来了,虽是店里最便宜的麦麸酒,但却用最精彩的酒壶盛放着,连酒樽也是白玉做的,仿佛味道也就变了。
院落里安温馨静,有着两座小池,几座假山,两座池子中间有一株开满乌黑花朵的树,枝上每朵花都有六片花瓣,洁白无瑕,似雪一样,没有任何正色,任平生在玄朝没有见过如许的树,厥后听人说,这是弱水四周才有的“弱水三千”,另有个名字,叫“未央花”,意味爱情,纯白如雪。
烈酒入喉,像是要将宿世此生的影象,一片一片烧成灰,然后就甚么都不记得了,倒头便睡了。
那声音从走廊外边传来,粗声粗气,听上去是个内功不凡的练武之人。
在弱水之侧,有个“灵台镇”,镇上人丁畅旺,盛产昆仑丘的特产,至于弱水其他处所,当然另有些甚么“昆仑七十二派”、“昆仑三十六教”之类的门派,但这些都是凡世里的武林门派,各自五花八门,都冠以“昆仑”二字,但与昆仑虚上十二仙宫,没有半分干系,在他们眼里,住在昆仑虚上的,那都是神仙。
“嗯。”
任平生将酒倒入碗里,没想到这一口酒甚烈,差些呛得他吐了出来,大家间的酸甜苦辣,仿佛也掺在了内里。
跟着那些江湖人士走进,二楼垂垂酒气熏天,来了很多门派中人,都在议论一些江湖杀伐之事,吓得店里的伴计,哆颤抖嗦,头都不敢抬起来一下。
伴计来到了他的桌前,语气非常恭敬,那一锭银子,足足五十两,任平生并不晓得,伴计们在这做工,一个月二钱银子,一年算上年关嘉奖,也就三两,他那锭银子,是伴计们十几年的人为了。
“小兄弟,你指的是七十二派里,哪个门派?”
任平生倚着雕饰繁复的窗户,看着楼下那些畅怀痛饮的长工,说道。
厥后才知,昆仑虚十二仙宫,如果尘寰有妖兽作怪,他们必然下来斩除,但如果凡世武林各派争斗杀伐,这些凡人便是杀成尸山血海,他们也毫不脱手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