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枪出猛虎啸[第1页/共4页]
固然因为刚经历过恶战,危急亦未打仗,王使君特地叮嘱过,午餐要丰厚些,加些肉食出来。遵还是理,如许的美餐放在面前,那帮没见过世面的家伙必定要突破头来抢。
将世人的神采看在眼里,想起王羽的嘱托,于禁俄然微微一笑:“军法如山,打赌天然是不可的。不过,大师争论不下,不赌一赌,也说不畴昔。依某看,如许好了,明天的午餐有加餐,就拿这个打赌好了,赢了的吃双份,输了的没的吃,吃肉喝粥,全凭目光,如何?”
从戎拿饷,扛枪吃粮,这是很俭朴的事理,谁更风雅,更体贴,天然就更受欢迎。哪怕为此要多冒点风险,但只要不是白白送命,都是能够谅解的。
王羽指导了一下关窍,就将任务下达给于禁了。
“军中聚赌,不怕军法无情吗?”
郡兵们纷繁鼓噪起来,他们和王家的泰山兵本来就不是一码事。
当然,这类东西,谁也怨不着谁,私兵报酬好,面对的伤害也多,王匡本身出钱养的兵,当然想如何着就如何地,郡兵也谈不上有啥牢骚和不满。
而泰山兵这边,就更是如此了。
他紧紧的握住了枪柄,筹办尽力防备王羽的第一击。多年出世入死的经历奉告他,这一击,将会是极其可骇的一击,只要挡住了,才有取胜的机遇,挡不住的话……
“好主张,我赌三十金,押公子赢!”
但现在是战时,王太守为人也风雅,以是,自从河内军移兵河渡,与西凉兵马展开对峙以后,河内的郡兵们可贵的享遭到了富朱紫家的报酬,自是欢畅得不得了。
不过,是于禁就不要紧了,低调和没野心,是这位名将的标签。就算真有不测,也不是一时三刻的事,到当时候,本身也能用接连不竭的胜利征服军心了。
固然低垂的车帘挡住了他的视野,不见伊人玉容,但是,马车呈现在这里,就已经说了然很多。
枪杆笔挺,弹性稍弱,用的应当是桦木、枣木一类的硬木,而非是后代常见的那种白蜡杆软枪,枪刃也比那种缨枪更长更宽,和正宗的练家子们用的大枪差未几。
不过,既然有大热烈可看,军卒们的反应也便能够了解了。将饭勺丢进锅里,围裙扔在地上,伙夫们也大喊小叫的挤进了澎湃的人群当中……
“都别乱喊,于大哥现在已经是军侯了,督法纪的……”
劲风劈面,威势无涛!
明天他回营的时候,很多人都瞥见了,还为之赞叹过一番。本来的王公子,胆量小,走路也是畏畏缩缩的,不似公子,倒像个小偷。现在的王公子龙行虎步,全然判若两人。
以是,王羽挑选了相对熟谙的兵器,他感觉,长枪和刺刀的用法应当差未几。
可这口气却实在咽不下去,他血往上涌,双拳紧握,脚下踏前,筹算给对方点短长尝尝。其他郡兵也多有这么想的,劈面的泰山兵更是不肯逞强,两边缓缓靠近,目睹着就是一场群殴。
现在是并肩作战,郡兵和泰山兵的炊事是一样的,但军饷却大有辨别。固然王匡很风雅,加餐的同时,还发了双饷,但也架不住基数太低,哪怕再翻一倍,郡兵的军饷仍然比不过私兵。
相对而言,他们现在的日子,已经比畴昔强了,王太守不是枭雄,是个老好人。有野心的人,更乐意在枭雄部下混,但对大多数人来讲,跟着一个刻薄仁慈的主家混,才是最放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