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罗马荣光(二)[第1页/共3页]
“真的?”伊歌的内心暖暖的,轻声扣问着。
“我不晓得。”乌斯坦咬咬牙,神采还是是生硬的像块石头:“但是我们的尊敬的伊歌女游侠不都已经当中‘声明’了吗?你连凯撒都不怕,还用得着怕一个连剑都不会用的学者?贝萨罗家的伊歌。”
看着分外活泼的伊歌,乌斯坦无法的紧紧地跟在前面:“这里是凯撒里亚,有罗马领地内最大的玻璃工坊、橄榄林和制陶工坊,另有北方来的船队,带着毛皮和木料矿产从凯撒里亚运到全部北方,另有……竞技场。”
“潘德拉贡之血!”年青人简短的说道:“公主殿下或许会接管我们的忠心。”
而那还处在作坊期间和炼金方士小药瓶里的化学产业,使得色采素净的染料相称奇怪,以是在当代人眼中比较俗气的大红大紫,或者是染得像拼集出来的破布似的五颜六色版格子装,到了当代全都是上等人家才穿得起的衣服,像在古罗马,如果能在衣服上染上一条紫色花边,那就是大富大贵的标记了――――比及了帝国期间,紫色更是成了皇家特权。
蓝色长裤,高筒马靴,细亚麻衬衣内里套了一件玄色的长袖皮风衣,不懂人类民风风俗的伊歌从一个年青的萨利昂侍从的便服那边获得了灵感,如许打扮又便利并且美妙(在她看来),最首要的是合适人类的穿戴风俗(参考了《冰与火之歌》内里的几个比较常见的便装骑士打扮)。
就和统统的庄园一样,在这个庄园的四周也有一座还算像模样的小城堡,用石头砌成的。不过和那种专门用于战役的要塞不太一样,这个城堡精确地说是一座具有防备服从的石头屋子,它独一要抵抗的只要那些糊口在山林里的匪贼强盗们罢了,以是更具糊口力息,看起来更像是一座标致的别墅。
“现在再不去,到时候就是他亲身来了――――带着罗马的军队一起。”中年人沉声道:“不要犯傻,莫非我们还能有别的挑选?!”
对因而否能获得父亲和母亲的承认,乌斯坦实在和伊歌一样的相称没谱。固然父亲大部分时候内都是一个很随和,不如何拘末节的人,长年呆在学院也养成了暖和待人的脾气。但是越是暖和的人,在碰到原则题目的时候越是刻薄,越是不能接管,乃至会做出一些战役时迥然分歧的事情来。
“我们一起去凯撒里亚。”中年人说道:“不管那位‘凯撒’将会把我们如何样,我们都要去面对的!”
“当然。”乌斯坦的声音仍然是没有一丝情感一样:“我从不食言!”
“那不一样!”少女的脸庞一下子红了起来,带着气急废弛似的辩白:“这个……阿谁……就是……我是说……哎呀归正就是不一样,你这家伙真讨厌!”
“跑马、赛车、跑步、投石、摔交…………当然也有弓箭比赛。”乌斯坦带着一点点不知是笑还是哭的神采看着少女说道:“如果有机遇的话,我必然会请你去看竞技的。没有哪个罗马人能够回绝一场竞技的聘请。信赖我,阿谁场面是你设想不到的宏伟壮观,另有激动听心!”
“很好了解,尝过酸楚的人天然会对到手的东西珍惜万分,何况是遭到如此重用,有点意气用事也是能够了解的。”中年人笑了笑:“并且我们也没有来由说人家。这不,我也要去凯撒里亚向那位‘凯撒’表示一下忠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