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在北方(二)[第1页/共4页]
本来康斯坦丁感觉就算是高地人想要打劫商旅,起码也要做做筹办――比如扮装成迷雾山蛮族冒名顶替之类的,现在竟然连这一步都省了,明目张胆的就敢干这类不要命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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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雪中的小径,康斯坦丁骑着马,身后跟着八十名名全部武装的兵士,押送着一辆装满了货色的马车。
“我们递出了橄榄枝,却被人还以利剑。”司令官从一旁的架子上拿过本身的爱剑:“你感觉我们应当如何办?”
“那么,尊敬的懦夫。”康斯坦丁持续问道:“请说清楚吧,还是刚才的阿谁题目。”
“哈――――!!!!”
在当代社会还未进如都会期间之前,大抵都是这个模样的。
“不晓得!”康斯坦丁没好气的说道:“谁晓得会是哪个小部落干的功德?!”
“瑞恩希安.康斯坦丁,我来自罗马,是这些兵士们的批示官。”康斯坦丁翻身从顿时下来:“也请你们说清楚,为甚么要打劫我的步队,伤害我们两边的友情?!”
“固然是偶然之失,但还是请让我递上一份歉意。”这个浑厚的中年首级深深地弯下了腰:“我们并没有伤害朋友的意义。”
而高地人,他们或许是打仗文明天下比较多,风俗上窜改也较大,加上那种富含蓝色或是红色的矿物颜料多在北方山区,以是这类风俗在很早之前就从高地人当中完整消逝了。
对于一个部落来讲,有五千户人丁,就即是它随时能够呼唤五千名优良的兵士为部落而战,再加上它大大小小的子部落,招来个万把人就跟喝水一样简朴。这个上风对于南边的文明天下来讲,底子就是不成设想的。
大厅里的壁炉烧的通旺,黑黑的木料收回噼里啪啦的焦灼声,热浪滚滚。但是屋内的氛围还是冷的让人不由打个寒噤。
“并且!他们的脸上没有斑纹!对没有斑纹,以是他们绝对是高地人!”
“我明白!”康斯坦丁把剑挂在身上,扭过脖子看着本身的副官:“我会尽量保持沉着的。”
这个地区叫做瑞恩,这个地区最大的一个部落(或者是母部落),也叫做瑞恩。
“我们在伏击一队强盗,而最后有关他们的动静是在这里。”中年人说道:“以是我们决定在这里等候,看能不能抓捕他们。”
“有吾主尼普顿的庇佑就充足了。”
“让人把马筹办好,把弟兄们都唤醒,叫上一个百人队的人跟我走。”康斯坦丁叮咛着:“趁便再带上两桶好酒,我要出门去跟人喝一杯!”
“四十桶上好的葡萄酒,另有二十捆的亚麻布料。”眼泪就像流不尽一样,哗哗的往外淌:“那些都是瑞恩的大酋长订的货呀!”
几近同时,两旁的兵士们就将马车围在了中心,把盾牌护在身前,平举长枪,等候着有能够窜出来的仇敌。
而此时的高地人就在从这类比较原始的部落朝新的方向转型中――――因为他们已经学会了如何畜牧,并且能够从与南边的商贸来往中获得更多的出产质料,让他们能够强大本身的力量。
作为四周最大的部落,也是这里的母部落,瑞恩具有着五千多户的人丁,并且四周大大小小的子部落超越二十个,气力毫不容藐视。
“这今后的买卖可如何做啊,完了,全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