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岛 奔进草丛抢鲜肉[第1页/共2页]
追过来的鬣狗群,大抵有十一二条,它们漫衍在我两侧,边一瘸一拐地跑,边歪头淌着口水,痴迷斜视我肩头的羚羊。
其他鬣狗见火伴惨死,立即刹住脚步,嗷嚎一声往回跑,再没一只敢遛着我跑。
拧开背着的水壶,啐一小口含在嘴里,和缓喉咙中的炎热。偷袭步枪几近泡在背部的汗水里,悬鸦若能多给件衣服就好了,这么热的气候,我没法穿不透气的雨衣出来。
“叭叭,叭”眼瞅着到了山脚,顿时就得弓背往上攀登,却有三条鬣狗蓦地加快,窜到我前面。
我的上衣在女孩身上,除了逃命或涂擦药水这些万不得已的事,不让她光着上身,毕竟,她是个女人。
我敏捷起家,挎好偷袭步枪朝猎物奔去,其他鬣狗追跟着兽群,一颠一簸地跑着,企图趁乱扯咬住一头斑马幼崽。
又安息五分钟,喝了点淡水,便背着偷袭步枪下了山腰。左手握动手枪,右手攥着锋利匕首,蹲隐在混乱的蒿草当中,带着杀机朝目标寻去。
再次窥察一下四周,并无暗藏的猛兽靠近,便悄悄取下背上的偷袭步枪。这个间隔打猎,就像叉子杵起瓷盘里的牛排,再简朴不过。
最后,碰到一块儿酷似屋檐的岩石,从山壁上凸起来,总算能够坐下来歇会儿。那片吵嘴条纹的斑马群就在面前,我向右边推移望远镜,大群褐色的羚羊,在落拓地啃草漫步,每一只眼睛里沉淀的惊骇,令它们时候警悟着四周。
我谨慎地保持侧重心,每走一步都很吃力,右手攥着的匕首,偶尔会猛扎一下山壁裂缝,拉住下坠的身材。
跑到近前,小羚羊额前赛过的枯草已感化血红,紫黑的血浆外流,其间带有崩碎的乳白脑浆。我一把抄起小羚羊,扛在肩头回身飞跑,往刚才安息的山腰上奔。
偷袭准镜中,一头方才摆脱母亲保护的小羚羊,正悠然自如地嚼着草茎,它头顶没有犄角,一双水润乌黑的大眼睛,不时朝我的方向定睛一望,仿佛预感到灭亡,但又不肯定,最后,它仿佛不想本身恐吓本身似的抖抖耳朵,甩一下白毛尖儿小尾巴。
草原上热浪翻滚,底层的泥草味儿,异化着植物群的粪便味儿,骚臭阵阵扑鼻,令人不甘心呼吸。如果击杀一头斑马,我一人恐怕很难拖拽归去,并且我们三天也吃不下如此大的一头野味儿。在能够肆意汲取的时候,贪婪和华侈是一种伤害。
我明白,它们这是调剂队形,筹办扑上了来。“嗷嗷嗷……”三只屯着肚子的鬣狗,没来得及拦到我前面调头,便给枪弹一下打倒在草地上,就着奔驰的惯性,咕噜噜翻滚起来。刺耳的惨叫声,震得耳膜收缩。
因为,宰剖兽肉破钞时候长,取出的内脏杂物较多,这些很轻易引来猛兽的攻击;把过量鲜肉背回山洞储藏,食品的气味儿也会比较浓烈,这些都是招致伤害的不睬智。以是,我决定射杀一只体积中等的年青羚羊。
差未几走了两个时候,用来遮阳的棕榈树叶,早已烤的蔫吧,如同一只死鸡,如何抖落也挺不起来。我丢掉多余的重物,持续抓紧脚力往前赶。
“砰!”一声脆响,突破草原上古板的沉闷,吼怒直飞的枪弹,在无数蒿草的上层,冲开一条直线,直奔小羚羊的眉心,刹时炸出一个肉孔,四周的皮肉,如同起开一半的啤酒盖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