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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永昌》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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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立规矩(求月票)[第1页/共3页]

不到五日,便打扫了占有在东市的统统地痞闲汉!

人有头有脸,就算是家中无人不能与这些地痞闲汉争勇斗狠,也能花点小钱,请北市亭出面管束那些地痞闲汉。

还是说,我坐在街面上歇脚也犯国法?

面摊从一家,变成了十家!

只要极少数机警的,在听到赵四要进东市的风声后,提前提桶跑路,避过一劫。

生命总会本身找到前程……

还是砸他店铺了?

有背景的,纷繁偃旗息鼓了,坐看赵四演出……

当然,陈家的摊子,每天也是真交洁净费。

挂出的招牌也是五花八门,甚么板凳面、甚么夫役面,甚么陈家蒸饼、赵家炖肉等等。

这条端方,对于糊口在北城最底层的那些贩夫走狗而言,实在是件功德!

抱团的小商贾中跳得最凶的那几家,一开门就见到门外坐着十来条流里流气的男人。

老子犯那条国法了?

我是杀他百口了?

并且在各处着花以后的四五天里,又敏捷的进入到了连锁小吃摊的第二阶段:三三一点!

街面是他们家的?

他赵四部下都已经有好几百号闲汉了,这个时候跳出去跟他干?

可即便他不脱手,这些人也不是傻子!

这点气候,天然是何如不了这些小商贾的。

北市亭干的就是这个买卖!

四月初。

谁还是个大傻子?

因为自从赵四的端方里起来以后,各处开仗的并不止有吃食摊子,其他的诸如金饰摊、刺绣摊、肉菜摊甚么的,也肉眼可见的多了起来。

小吃摊扩大的速率很快,但除了给人一种“赵四统管北城这片空中儿后,北城仿佛更加繁华了”这类感受以外,并未引来太多人的谛视。

那和茅坑里打灯笼有甚么辨别?

赵四领着人马打进了东市。

就这么耗了三天以后。

别人还没进东市,东市里有哪些有头有脸、驰名有姓的地痞闲汉,他便已弄得一清二楚了。

而赵四在打进东城的同时,北城这片已经安宁下来的根基盘,他也没有完整罢休。

而赵四立下端方以后,他们每日里交的“洁净费”固然也很多,但比起之前要好太多太多了,起码忙活一天下来,能见着铜板了!

赵四的端方,也算是立稳了!

只留下闲汉们,持续坐在这几家小商贾面连外,旁若无人的谈天打屁,喝酒吐痰。

乃至于,昔日北市上到处可见的地痞闲汉,俄然为之一空。

第二每天一亮。

本来北城街面上的吃食本就未几,并且多数只是走街串巷的游动摊贩。

偶尔有那嘴硬手黑之人,也都被赵四绑出城,沉了沙河……尸都城没了,就算有人想告官,天然也是死无对证。

当然,立的端方是“凡是在北城做买卖”,但实际操纵中,那些陈郡坐地虎有关联的买卖,赵四是一家都没碰。

他的事迹,便已传遍了陈县的地痞闲汉圈子。

并且赵四的钱又不白交,交了钱,在北城碰到任何费事,都能去找赵四的人,帮手处理。

小半辈子都没有这么理直气壮过的闲汉们,在背起这套陈胜交给赵四,赵四再教给他们的说辞时,嗓门儿那叫一个大,连隔壁街都能闻声。

但是闲汉们的气势却比他们还足。

欺诈商家,还算是罪。

炖肉摊子,从两家,变成了十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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