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1规则[第4页/共4页]
2、当第4(或第6)回合的耽误战仍为和局时,则停止最后1回合3分钟的耽误战。若此回合仍为和局,则考虑从第一回合开端的全过程作计分,纵使只要纤细不同亦可据之辨别胜负
9、助手不遵循上述规定时,评判员应赐与其提示。第2次提示时开端每次均予以黄牌提示,黄牌提示3次时主动转为红牌,该助手须分开比赛园地
c、1回合中3次被击倒(淘汰赛中,除决胜战外为2次)的环境
第2条
5、无效的比赛
b、淘汰赛3分3回合,也有3分5回合的。考虑到选手的安然,一日总回合数不能超越15回合
第17条
1、鉴定为有效技形成击倒时
2、3名助手在回合中必须在指定处所待机
2、3名助手应同一打扮,有任务与选手穿不异的队服。不答应穿T恤牛仔裤出场。但是T恤作为同一队服是能够的
d、大夫停止:大会大夫判定一方选手负伤,或因受严峻伤害而不能持续比赛的环境。特别是选手受重击倒地的环境,大会大夫通过协商可作出回合结束的信号
3、选手受较着伤害,主裁判判定其持续受进犯的话环境伤害时,即便选手没有倒地,主裁判亦宣布击倒(StandingDown――站立击倒)
第18条
比赛的得分,在合适以下项目标基准上作评价、计算:
呈现负伤者时,比赛持续停止与否,由大会大夫和评判员通过协商决定。这时,比赛中大夫不对负伤处作医治
1、选手应有1名主助手和2名副助手,合计3人在拳台侧待机
b、比赛不能持续的环境:作大夫停止,判为技术击倒
轻重量级86.18kg以下10oz
1、用心犯规,由主裁判宣布失格
选手及所属个人卖力人不得对评判员的宣布及鉴定作贰言申述。但可在大会结束后2周外向法则委员会提出版面申述
b、虽经主裁判一再提示、警告仍不能主动战役,而被主裁判宣布两边均失格的环境
K-1法则
比赛体例以下:
第16条
a、倒地后10秒以内不能起家的环境
比赛园地为7.2X7.2平方米,围绳4根的拳台
第7条
选手除凡是利用的绷带、胶布以外,不能以负伤须庇护伤处为来由利用橡胶、塑料等其他质地的庇护物。在缠护伤处时,答应利用纱布绷带、伸缩性绷带,但必须经大夫及评判团的查抄和具名。没有证明查抄过的署名的话,选手必须除下绷带。这时停止者及大夫对缠护物等一概不供应。比赛开端以后制止再对伤处停止缠护
2、评判团以为情节卑劣的,可立即赐与扣分
(第一项)因敌手犯规而负伤的,主裁判察看受伤选手一段时候,若选手仍不能规复,比赛不能持续的,判犯规者负(犯规者失格)
第25条
第13条
3、选手比赛着装可自在挑选,但须遵循第2条、第17条落第19条
羽量级57.15kg以下6oz
呈现不能按本大会规定明白措置的题目时,由评判长、评判员商讨措置
第2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