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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蛆蝇尸海剑》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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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 转瞬千年客[第1页/共3页]

归燕然听莫忧将当教主之事一句带过,明显不想多谈。想到书册中记录:北海魔教教主穷奢极欲,倒行逆施,终究引来天灾天灾,降下玄夜魔神,将其击杀,改旗易帜,建立北海玄夜教。他想道:“书中所记,实在一定可靠,莫忧他仁义豪侠,重情轻生,情断勇敢,舍命救我,恰是一名两肋插刀的豪杰子,大丈夫....”朝莫忧瞧了一眼,见他倾城之色,闭月之容,又觉“大丈夫”这词实在非常不当。

他回想起当时那沾满匕首的鲜血,克罗诺丝感激而又冲动的目光,大哥破风箱般断断续续的呼吸声,本身沸腾如狂的热血,只想肆意大笑。猖獗宣泄。他又想:“我从小就是这般性子,谁抢了我的东西,我便恨透了那人,不管他是亲人也好。朋友也好,我决计饶他不过。但如果谁对我好,我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人。”

我找到野人中的巫者,将我所知统统照实奉告,那巫者崇拜万分,带领残剩野人一同跪了下来,尊我为神人下凡。我又去寻海盗中的朋友,他们已然认不出我,但我用神力令他们屈就,就带着这三百余人,分开仙岛,乘船解缆,一起劈波斩浪,遨游风雨,终究回到西方北海,我在那儿冬眠几年以后,建立宗教,因为我需不时饮血,永久长存,因而被称为北海血神,而我们的宗教,叫做北海血神教。”

他沉默好久,续道:“我大哥平素霸道霸道。与女人作乐,旁人不敢走近。我趁此良机,带着克罗诺丝飞也似的逃出营帐。我俩又感到欣喜。又感觉刺激,我会说几句野人土话,奉告她名字,她也一样作答,我当时...当时只是倾慕她,绝非想兼并她的身子,我将她当作女神般崇拜,若她能欢愉,我便心对劲足了,而克罗诺丝自也是如此。

归燕然听得目瞪口呆,想起苏芝环,不由得对那克罗诺丝极其怜悯,悲叹道:“莫忧公子,你定然极其驰念那位克罗诺丝女人吧。”

一天,我大哥、二哥带领十数位懦夫,攀峡穿林,远征遥荒,突入野人火线,一番烧杀打劫,捉返来很多女子当作仆从,此中有一人仙颜非常,我只℉☆,看了一眼,便爱上了她。过后得知,岛上人叫她克罗诺丝,乃是‘花环王冠’之意,乃是岛上大有身份的圣女。

张君宝一向一言不发,现在问道:“不知公子来到中原以后,那几百年光阴,又是如何度过的呢?最后又怎会回到北海魔教余孽身边,被利刃穿心,碰上靖海王的呢?”

归燕然问道:“不知公子在岛上经历何事?身子怎会生出这等异变?”他听故事时,天然但愿旁人说的越清楚越好,是以稍有猜疑,便开口相问。

蓦地间,克罗诺丝的手环收回激烈的光芒,那手环与本日手环服从一样,明示克罗诺丝已成为灵花药引,足以唤醒灵花之母,赐赉灵花灵药。本来克罗诺丝晓得我要死了,她甘心捐躯本身,换回我的性命。只要一对纯粹恋人经历过大悲到大喜之乐,交谊深厚,甘心为对方而死的时候,那手环才会收回这等光芒。随后克罗诺丝滴落鲜血,招来灵花藤条,捐躯自个儿,让我成了灵花之母的化身,野人们称我为灵花之子。”

我向大哥讨她,谁知我大哥也看中她的美色。我们两人谁也不让步,因而遵循端方,需得决斗。我当时....当时敌不过我大哥,败下阵来,海盗们纷繁嘲笑于我,说我不自量力,眼妙手低,我气炸了肺。但也无可何如。我思来想去,没法放心,那天早晨,我.....我使了个战略,偷偷带着克罗诺丝逃出了营地。”说到此处,俄然闭上嘴,抿住嘴唇,他此时双目紧闭,也不知他在想些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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