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第一百四十章[第1页/共6页]
她做了一个大号的背包装物质。背包的顶上打孔,再用兽皮带紧上,就能把背包口扎紧,不怕丢东西。她的背包外加了几根带有异能的兽皮筋,用来串那些打包的红巨蚁外壳。她带了六幅红巨蚁的胸壳,叠起来牢固在背包的外侧,并不太占处所。
她的洞里另有充足的储备粮供她度过这几天化雪期。她此次分开,很能够就不返来了, 是以还是要给本身筹办些行李的。她从地下拣了很多坚固的野兽壳返来做盔甲和兵器, 但随身带走的很有限, 只能挑几件最好的带走,至于别的的,则都留下了。
莫卿卿走得缓慢。
心机鸟不会飞,又不会爬树,急得在树上伸长脖子“啾啾啾——”地叫。
莫卿卿等心机鸟吃完心脏,把它揪到她在山洞外挖的蓄水坑处,给它沐浴。她洗掉它身上的泥泞后才看清心机鸟浑身上伤,背上、翅膀上充满野兽的爪痕,左边翅膀被咬掉很大一块肉。它很小,爪子很嫩,脚掌全磨破了,脚指头上的指甲都磨掉了,血肉恍惚的。莫卿卿给它沐浴的时候,心机鸟痛得“啾啾啾”地叫得格外的惨。
她养了心机鸟这么久,喂它吃掉的野兽心脏多到她本身都数不过来。心机鸟虽小,但从异能上来讲,它已经算是一只异兽。只要不是碰到强大的异兽,它在小范围内称王称霸还是能够的。这四周不要说异兽,异能略微强大些的野兽都已经进了她和心机鸟的肚子,没有对心机鸟形成威胁的异兽或野兽存在。地上到处都是虫子和食品,心机鸟只要略微勤奋点,都不会饿死。可她忽视了心机鸟实在太小,即便野兽打不过它,看到它这小,也会想尽体例把它杀死吃掉的,并且这个原始丛林里的野兽智商都比较高,有的是体例。她现在想把心机鸟扔出去称王称霸独立保存,想得还是太美了点。
她之前出去打猎,都是给心机鸟筹办上食品和水,背上几把兽骨刀就出门了,向来像现在如许过。
这时候出行是最困难的。
那头异兽角,她不晓得要如何措置,便用兽皮包起来,塞在背包底。
心机鸟看着一头比它个头大很多的野兽被莫卿卿一拳打死,吓得缩了缩脖子,收回低低的“啾~”地一声抑仰顿锉的低叫,就像泄了气似的顿时没音了。直到莫卿卿把心脏扔到它的面前,它猜疑地看看心脏,又看看莫卿卿,想了想,才暴露恍然大悟的神采,先是收回“啾”地一声,仰着脖子将头扭到一边,收回“啾!”地一声,那神采那模样,活脱脱地在说:“不吃!”
即便是动用了异能,加工这些外壳仍旧相称吃力。她得挑大块的外壳磨成背甲和胸甲,再在上面打孔用兽筋串起来,制成盔甲。有了胸甲和背甲,她又想有护臂、护肩、护膝等,要做就做一套帅帅的盔甲。
她带不了太多,做盔甲又很慢,没体例给她们一人带一套盔甲归去,她带些质料归去,她们能够用这些外壳做成护心镜之类的防具挡住关键部位。
心机鸟以快如闪电的速率把野兽的一只眸子子啄了下来,一口吞掉。它在吞掉眸子子的同时,还跳起来用爪子击向另一头扑来的野兽,爪子、嘴巴、翅膀一起上,那头体长约有三四米的野兽在眨眼间便被它挠得皮翻肉绽,它胖呼呼的身子踩在野兽的背上,又蹦跳向前面的一头野兽,伸长脖子朝向她靠近的野兽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