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章 :精心布置[第1页/共2页]
机遇对于猎人和猎物而言,约莫是划一的,在这类环境之下,只要强者才气胜出,只要强者才气保存本身,毁灭敌手。
因为狼是群居植物,就连捕猎也是群起而攻之,并且它们的“群狼战术”的战役力,非常刁悍,几近能够称雄全部丛林。
野狼对金属披收回来的那种冷峻气味特别敏感,如果让它们闻出金属的味道来,那么不管如何,它们甘愿饿肚子,也毫不会以身犯险的。
而更加可贵的是,这个“屠宰场”近临一块高耸的巨石,巨石少说也有六七米高,并且另有一个几近呈九十度的夹角,这个天然的夹角恰是凌松所看重的处所。
丛林野狼的嗅觉奇强,强大到乃至另有些变态。
哈哈!会不会有乡亲们的热烈掌声,以及少女们的鲜花在等候着本身呢?等候着一个优良的猎人,等候着他(她)们心目中的共同豪杰呢?
这类勇于充当大天然的洁净工,而在人类看来近乎变态式的癖好,实在让人难以了解,但是参照某些人偏好吃臭豆腐来看,也就轻易豁然了。
为了对于狼这类夺目乃至狡猾的牲口,凌松在来这里猎狼之前就做足了需求预备事情。
至于勾引野狼的位置,凌松也是颠末一番精挑细选的,这一片丛林叫做野狼坳,因这个处所时有野狼出没而得名,而在这个野狼窝勾引野狼,比如在酒吧里找酒鬼,在差生内里找学渣,天然手到擒来,完整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结果。
就连手中所持的这柄狗.腿刀都不放过,这柄狗.腿刀还是颠末樟树叶的汁液的再三浸礼,从而袒护狗.腿刀本身披收回来的金属气味。
果然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细想,如果本身一不谨慎,把一群野狼都给招来了,那可就大大的不好办了,得亏这块高耸的巨石生得如此的巧夺天工合人情意。即便待会儿本身不幸遭到群狼的狠恶进犯,本身也完整能够快速隐身于巨石的夹角内。如许一来,不但缩小了本身被群狼群攻的进犯面,巨石还能卖力本身的侧翼安然。
如果让它们感遭到此处有人存在,有伤害存在,乃至短时候内曾经有人从这里颠末或活动过,它们也毫不会冒着生命伤害,本身奉上门来。一向在诡异伤害的丛林中糊口求存的它们,对伤害的感知,远比早就从原始丛林中摆脱出来的人类要活络很多,强大很多。
他自小就在丛林里长大,经常跟从长辈出猎,这十几年来,可没少跟丛林野狼打交道,天然深谙丛林野狼的糊口习性,以及其在残暴的丛林中的保存手腕与特性。
而就连详细猎杀野狼的“屠宰场”,凌松也给前来送命的野狼筹办好了,那是一片在富强丛林中可贵的开阔地,周遭十来米以内根基上没有甚么树木,也少有杂草和灌木丛,是个抱负的“屠宰场”。如此大的空间,完整充足他发挥他那刁悍的本领,高深的猎狼技艺。
毫不容小觑,更不能不防。
但是,再奸刁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
退一万步来讲,即便本身在群狼的狠恶进犯之下,因为气力差异,乃至于体力不支,本身也能够快速爬上这块六七米高的巨石,给群狼来个居高临下,给它们演出一下,甚么才叫做一览众山小。
粉饰住本身的气味以后,凌松又经心为猎物遴选了一个合适的钓饵――一只靠近腐臭的野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