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魔王与巡逻骑士[第2页/共3页]
就在两人交换的时候,俄然身后的丛林中传来一阵马蹄声。
在龙头中间比划了一会儿,格林转头对金发大蜜斯扣问道:“对了,金发,你方才为甚么没有说龙鳞?莫非除了额头上的那一块外,其他处所的龙鳞就不值钱了吗?”
“是的。龙晶就在巨龙的脑袋内里。巨龙的脑袋是巨龙身上最值钱的部位。除了龙晶外,龙额位置的龙鳞是巨龙身上最大、最坚毅的一块龙鳞,能够用来制作邪术盾牌,而龙头骨本身也是保藏家们最喜好的保藏品。”金发大蜜斯侃侃而谈,仿佛对于这些东西非常体味,“除了巨龙的脑袋外,作为顶级弓弦质料的龙筋更是属于有市无价的珍品,其代价仅比龙晶略逊一筹……”
依托兽人强健的战役力,豪格在骑士团中混得风生水起,并终究成为了带领一支中队的少尉。
“好、好的。”少女赶紧带着有些瘸的脚,离篝火略微远了一点。
让倦怠的战马歇息,此中为首的一名骑士向格林走了过来。
“哦。”格林不置可否,“既然是你来自贩子家庭,那么你晓得龙的身上那些处所最值钱吗?”
“对了。”格林从尸身前面探出头来,对篝火中间的金发大蜜斯扣问道,“你之前貌似说你是甚么商会的人?”
“龙头直接砍下来带走就行了,龙筋……要如何搞?”格林不由地皱起了眉头。
“当然!”金发大蜜斯举头挺胸道,“您但是我的拯救仇人!这点小事是应当的。”
“格里芬商会。我是格里芬商会的会长之女贝拉多娜,贝拉多娜・齐纳斯・格里芬。”金发大蜜斯对着格林微微哈腰,行了一礼,“强大的勇者,非常感激您救了我。如果您能够将我送回家的话,格里芬商会必有重谢。”
“龙晶吗?”格林看向绿龙的脑袋,“龙晶是在头骨当中吗?”
女的看起来像是城里的大蜜斯,而男的看起来像是一个浅显的布衣冒险者。
约德城是一座宗教都会,比起种族差别改正视文明和信奉,以是很有一种“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的偏向――只要信奉并遵循大地之母的教义,任何聪明种族都能在约德城中糊口以及事情。
将一些龙肉烤在了篝火上后,格林再次跑去清算战利品了。
看到那头倒在地上的绿龙尸身,豪格感到非常不测。
听到格林的话,金发大蜜斯面前一亮:“龙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当然是龙晶!龙晶是巨龙身上最精华的部分,如果要制作龙鳞套装,龙晶更是必备之物。”
本来格林觉得面前这个金毛就是一个被惯坏了的大蜜斯,没想到竟然能够说出如许的话。
“但是你的家人并不在这里。”格林双手一摊,“就算我想找你们帮手,你也甚么都做不了。”
或许是因为之前“豪杰救美”的原因,金发大蜜斯的态度比方才见面的时候规矩了很多。
奥尔雷骑士团作为约德城的常驻军,常常清理都会周边的伤害生物。豪格作为骑士团的一名队长,也曾经与恶龙战役过。那是一群奸刁、奸滑的生物,摈除它们或许不算困难,但是如果想要杀死它们,即便出动一个大队的精锐骑士也不必然能够办到。
“你那边是上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