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苟胜离队[第1页/共3页]
无剑一口气喝完米酒,全然不顾喝得太猛,大半的酒水跟着他昂脖子的行动,漏在了打着补丁的衣衿处,湿了一片。
街上同他一伙的数人都是一惊一乍,正不知如何是好之时,街劈面的酒馆,俄然‘呯——!’地一声巨响,方才那名大胡子壮汉,满身碎木屑与稻草地飞降出来,落在大街上,滚了几下,恰好碰到在地上翻滚的乞丐,二人一时候都是“哎哟……哎哟……”地呼痛不已。
壮汉抽刀之时,早已气炸,那里还顾忌其他。那锋利又厚重的刀锋,快如疾风骤雨,刹时便朝无剑的脸部横扫而来。说时迟当时快,便可砍掉无剑的头颅。
那大胡子壮汉一闻声轰笑,顿时就怒了,脸颊抽动,操起桌面上摆放的百十斤大刀,就朝那店小二冲去,“臭小子,让你尝尝本大爷的短长!”
谁知那店小二底子不买账,搭起抹布,回身进了酒馆。
那身材荏弱的墨客,给他们气得满面通红,如玉的芙蓉面,这会子粉若桃花,看得那群臭烘烘的江湖男人直流口水。
他手中的海碗放下时,桌面飞起一层厚厚的沙尘。|优|优|小|说|更|新|最|快||
那浑身洁净得通透的墨客竟一点不恼,眉头都不见皱起过一下,仍旧眼眸闪亮地,痴痴瞅着无剑,活像那怀春的少女终究得见……
“这些够么?”墨客安温馨静站在桌子劈面,怯生生望着二人。
“嗯!”墨客重重点了点头,不似有疑。
商队也因为怕惹费事,十足窜改了路程,不再颠末这里。
几个小地痞模样的乞丐,将那墨客打扮的小公子围在中间,或抱臂、或撑剑地打量他。
“我……”
“饿死鬼投胎啊!”
它本是西出阳关的旅人必经之地,和用来憩息与清算的场合。
店小二高低打量他,嘀咕道:“一个弱流公子哥,跑到这儿干吗来了?”
头戴方巾,身穿长衫,身后还背着一个竹制的书筐,里头装着一根包裹得非常细心的长棍子,看不着模样。
问其启事,恐怕只要一个……
无剑端着碗,啐了一声,“白痴。”后将手中的米酒一饮而尽。
不消一刻,那壮汉已露败象,豆大的汗珠顺着鬓角和胸膛,油亮滚下,气味更是混乱无章。
那人所料不及,挨了个正着,腿脚顿时落空力道不说,更疼得跛脚在地上打滚。
本来就破陋不堪的小酒馆,这会儿从上到下,到处都是粉尘飞沙,脏得近在天涯,连人影都看不清。
店小二瞪他一眼,用墨客听不大懂的本地话骂了一句:
丝绸之路上,有一座孤城。
小二说完,只用草棚遮顶,四周漏风的小酒馆内,收回一阵哄堂大笑。
墨客却并无发觉,抬起洁净洁白的袖子,斯文地擦拭着汗湿的鬓角,摆布找寻着能够落脚过夜的处所。
情急之下,那人抡起一脚,就想攻其下盘,横扫无剑所站之处而去。
无剑哑然,正不知如何答复,桌面上多出一只白嫩苗条的手,另有一锭银元宝。
无剑昂首朝劈面望去,只见那身材精瘦的店小二,滴汗不流、衣衫稳定地轻弹了弹挽起的衣袖,朝对街的无剑歪了歪嘴角。
被人先一步擒停止段,顿在半空,如何也动不了了。
但明眼人一瞧,都晓得那是一柄剑。
墨客站了一会儿,显是有些累了,动了动肩膀,挪了挪背竹筐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