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吸血水蛭[第2页/共2页]
“那只能说她命该如此,怪不得别人。”夜子皓刻毒的道。
方清铃面露沉痛,依依不舍的对那火红团子说道:“火儿,我在黑崖谷待了五年之久,是时候回宗门了,可我舍不得你,我不想与你分开。”
一小我在黑崖谷待得长了,方清铃眉眼多了几分凌厉战役淡,但是接下来的行动,让她之前的神采一扫而光。
杨诗意历经风风雨雨,俱是化险为夷,获得珍宝,修为更是不竭晋升,光复美女无数,虽说没看完整部小说,但看那逆天的金手指,成仙是迟早的事。
看到如此多的吸血水蛭,方清铃惊悚的同时,心中吐槽:这效应来的真是太快了,公然,待在男主女主身边准没功德。
杨诗意想想也是,隐去眼里的那一丝惭愧,点点头,与夜子皓相拥而去。
“我们不能靠河岸太近,吸血水蛭难缠,不好对于,我们还是避开的好,我用神识探下四周,或许有丝线索。”夜子皓拉住杨诗意的柔荑,不让她靠前。
这类手腕可谓是逆天,但是它只能利用三次,三次后就会落空功效,并且,空间内过分狭小,没有氛围,待久了会感受胸闷,手脚酸麻。
那只贪吃的火红灵兽方清铃给它起名为火儿。
夜子皓说的没错,怨不得别人,只能怪她气力太弱,不敷强大,不能摆布本身的运气。
或许女配不待在女主身边,不碰到女主,修仙的门路就不至于那么盘曲,但是,过分一帆风顺,碰到大事倒是最脆弱、最轻易丢掉性命的那一个。
方清铃跳出空间,望着他们拜别的方向,沉默不语。
冒出来的条状物竟然是那吸血水蛭,吸血水蛭不是浅显的水蛭,大部分吸血水蛭有人的手腕那么粗,长约三十厘米,就像那一条条胖呼呼的青蛇。
方清铃说着说着快哭了,深吸口气,哽咽道:“当然晓得火儿不会分开黑崖谷,毕竟这是你出世地,可我内心还是但愿火儿能随我一起,我不想我们的缘分就此结束,不想我们的友情就到此为止。”
这时,前次碰到的那只火红灵兽,不晓得从甚么处所窜出来,很人道化的对着她捧着肚子,在地上打滚,嘲笑她的不自量力。
普通人不敢与之对上,因为如果被其吸附上皮肤,便很难再扯下来,就像牛皮糖一样,甩不掉,拉不走。而小一点的吸血水蛭,乃至会钻入目标者的皮肤,爬进他的血管,吸食血液,直至吸成一具干尸。
自从前次与杨诗意他们分开,就再没有碰过面,方清铃内心非常光荣。
“诶……”被丢下的方清铃想唤住他们,何如夜子皓速率太快,早已无迹可寻,方清铃心中忿忿,指天负气骂道:“小魔头,我跟你势不两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