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才女青娆[第1页/共2页]
“我说的是真的!青青很短长的。”
老爷子欢畅坏了,差点儿打包直接将人送过来这边,拜师肄业了。
“并且,传闻所知,这小孩儿没驰名字,村人都叫她丑丫,说是出产当日钱家老爷子见她第一眼,破口痛骂时就定下的。”
翻来滚去,思来想去,一夜眨眼就畴昔了。
钱大猛从主屋端来数得清米粒的粥,就着女儿春季晒干后小火烘烤的竹蜂,吃得苦涩。
脑袋如捣蒜,拽着母亲的手,恐怕她信赖,再次减轻语气,“青青是我熟谙的最好的女孩子。”
冉氏出嫁后,回娘家的次数本就未几,生了孩子后更是一年可贵归去一次,此次聚在一起便有说不完的话,叙不完的旧。
“好。”
“啊?”
一时候,三人笑作一团。
吴侃点点头,“嗯,当时我问她赢利后要买甚么,她指着家里角角落落跟我说的,还说如果有了这些东西,她就能做更多好吃的给我吃。”
青娆本就爱读书,对有才调的女子特别钦慕,听闻吴氏问,严峻地身子微微前倾,手帕都快绞成麻绳了。
“爹,我想买棉花和布做被子。”
再说丑丫,吴侃卖得的二两银子揣在身上跟火炭似的。
即便是吴家老爷子,也不免赞叹,能画出竹的时令,非一朝一夕能练就的,且不但磨练绘画技艺,更申明此民气性傲然,骨节凛然。
走时,千丁宁万叮嘱,让吴侃和小女儿的友情长青,才会有那么多的糕点,对他拿了青娆的贵重绢布,不太小声斥责两句,便罢了。
但因为都是心性纯良之人,即便辩论,也都是打趣话,也可贵姑子出嫁,嫂子不忍的场景呈现。
吴侃大朝晨起来,就被小姑叫进房里,跟他细细叮嘱一番,又拎了两盒糕点给他。
“可我们没钱啊。”
冉氏也没辩论,只说,“我也是得知侃儿跟那丫头玩的好,才去跟老太太探听他们家的事儿,如果不是崔老爷子过世的早,现在他们家定然是大户,光是看他们的屋子就晓得。并且,当时老崔氏织出来的绵绸摸上去就跟水普通光滑,绣花更是一绝,含苞待放的花儿在阳光下能自主盛开,可见一斑。”
“是啊,嫂嫂,小妹也可贵出门一趟,在我这里也不是外人家,父亲定然会应允的。或者,你将侃儿也放在这里几日,就说帮手照顾,青娆顿时就要嫁人,将来能出门的日子更是屈指可数。”
青娆没有再问,只是心中盘算了主张,“嫂嫂,我想在大姐这里多住几日,等侃儿的朋友画完第二批,再归去可好?”
青娆拉着吴氏的手,晃啊晃,“还是嫂嫂最好。”
青娆买下丑丫的绢画后,吴氏和冉氏都看过,皆忍不住奖饰。
“莫非她出身不凡?”
屏退四周的人,三姑嫂凑在一起,细谛听青娆的所听所见。
青娆愣住了,“那要啥?”
“布、棉花、粮食、油、盐......”掰着指头,回想丑丫跟他讲起,过日子家里必备的东西。
吴氏女人家就心直口快,做了吴家媳,一张嘴更是了不得,俩姑子当女人时都只能吹胡子瞪眼睛干看着。
最后干脆藏在墙角的老鼠洞里,早晨钱大猛返来,便拉着他开端扣问物价,二两银子到底购置多少东西。
风俗性对女儿的决定点头的钱大猛,刚说完,就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