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嫌弃[第1页/共2页]
“之前的确是有的!”程氏道,“那些个饿狼进村见人就扑,厥后我们村庄里便想了个别例,夜里点上火把,再加上我们这山头也算浅,背面倒也见不着甚狼了,只是不成想,彻夜却能遇见如此多!”
而这五十两银子,与刘氏一家而言,这倒是拯救的银钱。
再且小妇人本便不是贪利之人,甘心留了朱紫等一同落脚,便自是不想着要甚么银钱的不银钱的!只望朱紫莫要嫌弃便好!”
村庄外饿狼如虎,他们如果被赶出去,结果……不堪假想。
狼群从深山中出来的?
大娃爹娘前头生了五个,怀他时的确是不测。
大娃二哥要娶媳妇,得需求银钱,而他们家哪儿有甚么银钱?
“有这等事?”杜长空眼眸一深,“那爹娘从未扶养过他,又怎的会做出如此之举来?”
有些荣幸的,便会被捡回了家,不幸的,则会被山中的豺狼豺狼给叼了去。
且还费银钱。
给了第一次银钱,便又要了第二次,现在一已是第三次了。
如果程氏执意不肯收银钱,莫不是也另有筹算?
好月始终觉着,这里头,有几分辩不出的古怪。
那银钱倒是有五十两的面额之多。
杜长空见着,将好月的银子推到了她面前,再独自取出了一张银票俩。
嫌弃?才从狼窝里逃返来,有个安然的地儿落脚,由如何能嫌弃?
能养的则养,不能养的则会被直接抛弃。
两人这十几年来相依为命,干系早便如同切身母子干系普通。
“彻夜之事,当真是劳烦夫人了,还请夫人莫要推却,银钱未几,还望给夫人购置些物什!”
程氏见此,自是推却不要,“公子哪儿使得?这本便是小妇人张口之事,无足挂齿,又如何能要这银钱?公子还是快些收着罢!”
这些她无从猜想获得,便也干脆不想了,只瞧了那缩在床上的少年一眼。
狼群糊口在深山当中,常日里如何会成群结队的来村庄四周?莫不是这山中产生了甚么?
而再见这妇人的辞吐……
说着,她便坐到了床边,瞧了少年一眼,叹了口气,“再且……我家大娃的爹娘近些光阴,本就想打他的主张,要将他卖入城里去!”
那锭银子未几,却也有十两。
因而……这主张便又打到了大娃身上。
见好月可看了去,程氏便也顺着瞧了一眼,再解释道,“这孩子也是个不幸的,他家里兄弟有很多些,生了他又没粮吃,便只好给抛弃在山道里了!”
公然,再杜长空又执意要将银钱交给程氏时,程氏便道,“这银钱小妇人决计是不会接的,朱紫有所不知,这村山野岭的,小妇人本就是外来户,如果身上有了这银钱,村里人晓得了也定是眼红的,届时恐会惹货上身……”
那少年约莫是本性子胆怯的,此时捂在被子里,只余下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瞧着几人。
她看向妇人,缓缓道,“我几人一起去都城,一起走去还很悠远,婶子的恩典我等自会铭记于心,不如如此,婶子如果真想要个立品之所,无妨去扬州,去扬州南大街找一个刘记美味豆腐铺的门店,我再给婶子修书一封,定会安排好婶子的!”
好月并非不是一个知恩不报之人,本日若不是程氏,说不准他们真会被村名赶出村庄里去……
这程氏提及话来倒不像是个村野妇人,再加上她一个穷山辟窑里,连温饱都成题目的妇人,会对这银子全然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