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毒液[第1页/共3页]
血痕集合在大臂与小臂的胳膊弯,大抵有四五来条,幺拇指普通长,指缝一样宽。血肉恍惚中,更是看不出深浅。不过从血水的流量来看,这几条伤口恐怕有些深。
王军英抬开端,看向旗娃道:“不是裹到了手,我还游得出来?”
几人也是愣目看向坐在地的王军英,对那几条血痕不明以是。但脚根前面就躺着一张黑毛大怪物,用手指头也能想到,这几条血痕十有八九都跟那毛毯巨怪有关。不过,我还是有那么一点儿不敢信赖。
“快把抢救包找出来。”黄班长对我号令道,然后靠向王军英。
我拧了拧衣服上的水,然后卷起裤腿,光着上身走到了毛毯怪前边儿。
从背囊里找出了抢救物品包,王军英被他们扶坐到了空中,几人不再理睬毛毯怪,而是围起了王军英,筹办替他措置伤势。浸满湿水,湿漉一片的迷彩上衣被脱下,上身就仅剩一件白背心。
“你们还记不记得我谈过一件事,”王军英抬开端,“七九年那一次。”
砍刀上的血淋淋并未被甩洁净,乃至还粘着粘腻、恶心的黄红色液体。旗娃觉着有些反胃,便把砍刀横在一刻树干上刮来刮去,刺目标红血与恶心的黏液刮走了大半,这才感觉好受了些。
“裹到了手?”旗娃诧异的回问。
“对了排长,这张恶心的毛巾怪,会不会带毒啊?”旗娃从包里找出了一卷纱布,眨着眼皮问道。
这王副班长,还真是硬男人一个。你别说,这不露声色的王军英,说不定还能在酒精浇淋伤口的同时喝酒食肉,谈笑弈棋呢!
“少废话,从速,别磨洋工。”王军英捏紧左拳,将受伤的胳膊半举在空中。那结实的胳膊,配上泰然置若的神情,让我遐想到了《三国演义》里头,神医华佗替关云长“刮骨疗伤”的情节。
“啥环境?”旗娃凑了上来。
旗娃浇淋完了酒精,王军英捡上棉签,在胳膊上涂拭着那冲鼻的酒精液体。他答复我说:“是,如果下塘的时候没捏上匕首,没带电筒,我必定就回不来了。”
黄班长解开围在胸前的手,抹走额头的汗水,他体贴的问道:“其他处所呢,其他处所没题目吧?”
黄班长对那死掉的毛毯怪并不放心,他还站在一旁,如同为咱守岗的兵士,留察那怪物的动静。但那张毛毯怪的确是死透了,几分钟畴昔,它那未死透的肌肉神经,也没再持续挣扎。五小我的“对毯侵占反击战”相称作功,几分钟前还撵着我们到处跑的丛林巨怪,现在已经变成一张铺在乱草树木上的,真正黑毛毯。
从惊险中停下了身,我才发明黏湿的汗液异化着潭里的水渍挤皮肤上,湿漉的衣裤又紧贴着身材,将其闷捂。这感受惹民气烦,令人不适。我放下抢救包,丢掉背囊,脱下衣服,筹办将衣物晾晒一下。
“要不要再补它几刀?”旗娃刮着刀,俄然问道。
我点着头,脑袋里闪现起了王军英在水中刀捅毛毯怪,然后抽身游水,逃出深潭的惊险画面。的确,如果手电筒与匕首缺了一样,王军英恐怕就该长眠在潭水下了。
说完,王军英将冲锋枪挂在肩头,抬手察看手臂上的伤势。我这才回想起来,王军英从潭水里冒出来的时候,整条手臂上尽是血迹。果不其然,现在细眼一看,他左臂上的迷彩衣衿被扯得稀烂,湿漉漉的袖子上,还能看到亮眼的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