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特克斯表弟[第2页/共2页]
“新金山?很成心机,我只晓得美国有座旧金山。”吴帝还真我没听过这个名字。
“没错,我听祖父讲起过,我祖父的祖父曾经去过本迪戈,他去的时候和你一样,是个三十岁的毛头小伙子,怀揣一夜暴富的动机,但没能挺过最暗中的期间。”弗兰克大叔点起了烟。
布雷迪翻开了话匣子,本来他是名狂热的淘金徒。
吴帝打量了布雷迪一番,他有些胖,留着红棕色络腮大胡子,比弗兰克大叔的还要稠密。
“哈哈,那边不错,很酷!”布雷迪指着院子里的大太阳伞说道。
“我第一次进露天博物馆时的确惊呆了,那边的‘中国村’揭示了华工当年事情的景象,这的确......我没法看下去,都是非人的报酬。”
布雷迪抬头喝酒时俄然停了下来。
副驾驶车门翻开,一个大胡子跳了出来,“嗨,吴,我是汤姆.布雷迪,和美国最巨大的四分卫同名同姓,小强的表弟!”
他无法地说:“BOSS,我表弟传闻你是华人,必必要过来一趟。”
地区轻视这类事在哪都存在,海内各大论坛上还不是一样搞地区轻视,骂来骂去寻觅优胜感。香港人轻视大陆人,尚海人轻视外埠人,前段时候对胡南还不太友爱,但吴帝信赖大部分人是好的,地区轻视只存在一小撮人。
“墨尔本?金矿?”吴帝说道。
他的眉毛也是红棕色的,应当是特地染过,像加拿大的哈雷飞车党。
他本来要说就是本身的表弟,话到一半咽了下去。
轮到特克斯了,只见他给本身添了一大杯葡萄酒,“兄弟,祝你胜利。”
蕾切尔夫人见到布雷迪仿佛想起了甚么,“你来自墨尔本?”
布雷迪对淘金有着猖獗的酷爱,他仍然胡想着哪天在泥沙中发明金子,特克斯说他仍然活在19世纪大开辟期间。
“酷,看来你是个风趣的人,吴帝。”
见没人说话,弗兰克笑了起来,“还好我们不消经历那段汗青,好好咀嚼糊口吧小伙子们。”
“放牧的事交给混球和嘿咻吧!”号召完兄弟俩,吴帝又朝牧场那边的弗兰克佳耦高喊,“弗兰克大叔,蕾切尔密斯,明天的事情就到此为止。”
布雷迪穿戴一身磨的发白的牛仔衣,看起来很奇特,像是在丛林里呆了几十年回归文明社会。
特克斯眉头舒展地走下车,看模样有甚么事让他不太欢畅。
但布雷迪不是个纯粹的胡想家,他在本迪戈的金龙博物馆事情,那边面记录了19世纪本迪戈的模样。
布雷迪指着板屋阁楼的的窗台说:“说实话,全部澳大利亚拿猞猁当宠物的人未几,起码我在墨尔本没有见过。”
这较着是位华粉,澳大利亚人遍及待人热忱,具有较高的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