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云小队(我叫索衡琛上)[第2页/共2页]
苗小咪进入空间后没多久,一个有些熟谙又陌生的身影便继他们以后很快就来到了这条街道上。
这个时候的他,早就将当初在苗小咪家里拿到的那件衣服给丢弃了,转而换了一身很酷很帅气的玄色皮衣皮裤,衬着本就清俊的脸庞以及矗立却略显削瘦的体格,走到那里都免不了要引发别人的非常侧目。不久前他颠末一条小基地时还引得一些小女人小媳妇的对他几次勾引。差点还被一个女人下了药,就此胶葛不清了。
前阵子不测猎杀到了脑筋袋里长有橙色晶体的123已经发明并且必定这些怪物脑袋里的晶体味跟着它们品级的越来越高,而使得内里所含有的杂质与风险物质越来越低。或许今后他能够弄到完整不带有风险性杂质,能量纯洁的晶体也不必然呢。到时候再用这些晶体来炼体增加真气,绝对有效。
不过,没体例,这东西的代价性还是很强的,以是,哪怕很讨厌之,123也还是不得不忍着几分淡淡的讨厌心机,用剑一颗颗挑出来,收进袋子里去。因为他这两天已经想到了一个处理它们实在太占处所的体例了。那就是找个幸存者基地,跟内里的人互换。用红色或红色的互换成橙色的晶体。
只是,这味道的残留地就在那边,可甚么也没有,算是如何回事?莫非是传说中所谓的空间?这倒是成心机了,因而123判定决定,临时停下来,在这里找间屋子住下来偷偷察看!
“咦,这是,这个味道,有点熟谙啊?”挖开最后一个脑袋,取出内里那红色的晶体,123俄然有些讶异的低下了头,对着某个处所吸了吸鼻子,不解道。
然后,就来到了这里,筹算去比来的B市幸存者基地,将身上的白晶最好一次性全换成橙晶,趁便查探下那边有没有他要找的东西,再持续上路。
说他熟谙,是因为这小我身上背着一把长剑不说,手里也还举着一柄锋芒毕露,闪烁着乌黑亮光的剑,一起走过来,手就没停过,机器般一向舞动着,几近是走到那里那些丧尸们便死到那里。也不晓得该说是这小我运气好呢,还是该说他的运气确切好。就见他颠末那处小加油点,内里住着的那一大群蛇们愣是没有一条冒出头来,倒是本来在变异蛇群出动后便跑得没了影儿们的丧尸们又跑了返来,见到他这么一活生生的食品过来,当即不顾统统的扑上前去,一只继一只的本身送命。
颠末这里是必定,而会发明到熟谙的气味而停下,则是偶尔。
如果让苗小咪晓得,这个男人身上竟然有这么多的晶核,估计要疯掉,抓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