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十步杀一人[第1页/共2页]
长途兵器长兵器临时不去说,但是短兵器中的刀跟剑,实在剑比刀有效。
在当代兵器的破甲才气,是很值得考虑的一个题目。
用刀去劈砍,会霸气一些。
“他们攻城是假,来攻打我们倒是真的!”吴老夫忧心的说道。
李敢想到后代人写的阿谁,当代军阵上剑只是是装潢品时,还感觉很有事理。
不过,随后他们狂喜地发明,刚才,化为幻影的双刀慢了下来,垂垂有力。
他死了!
他不信,弄死了带头的20小我以后,内里的那两三百乌合之众不会崩溃。
在他身后,是阿谁反握短刀的肥大男人,另有十几个杀气成成一看就是精锐的男人。
刀是甚么样的人用的,普通都是炮灰,不消太重视存亡的那种,死完了还能够招的那种。
但是对方有几百人,而本身这方满打满算能打的,不过十几二十个,吴老夫有点忧心。
实在刀这类东西在军阵上并没有后代人想的那么有效,如果只是靠劈砍的话。
之前,李敢也是这么以为的,直到他获得了阿青对于剑的影象,他才晓得,此言差矣!
“小家伙,陪我一起到这刀光剑影内里走一遭,若我们安然返来,我就重新给你取个名字,二丫这个名字太刺耳了!”
在弓箭长矛长枪剑和刀之间,刀的破甲才气是最差的。
“我记得老爷子你曾说过,这是军国重器,如果让官府晓得,我等手中有这类东西,铁定讨不了好!
最首要的是,他想尝尝本身方才获得的技术,阿青的剑。
他们身上的短兵器,也不是甚么弯刀,也不是甚么宝刀,而是一把剑。
当然,有盾就会有矛。
吴老夫走了畴昔,他看的不是正在攻城的哀鸿,而是看向正在往山包上逼的那几百彪形大汉。
放下背篓,用布便条把小家伙绑在本身身上,小家伙还觉得是跟她玩,笑得乐不成支。
这是他对本身箭术的自傲,他坚信本身,20支箭必然能射死20小我,箭无虚发!
吴家两兄弟大惊,瘦子的刀太快,他们还来不及反应过来,看来明天要死在这了,这就是命!
不过这点忧心在看到李敢拿出来的阿谁重弩后就化为乌有了。
这个征象到了,明朝今后才得以窜改,因为明朝今后的兵士大多没有铠甲。
说时迟当时快,他们兄弟俩赶紧忙一矮身,散了开去。
李敢摸了摸背后的这个小脑袋,提起竹竿大踏步往外走,那边人声鼎沸,杀声震天。
以是他现在就算是把东西拿了出来,也要叮嘱老爷子不到最后关头不要动用。
长枪不过是在剑前面加一根长木棍。
固然配套的弩箭只要20根,但20根已经充足。
当然陌刀除外!
实在疆场上,当代兵器的主旋律,还是刺!
传闻人类最早的兵器是棍子,然后就是剑了。
以是当代中原地区用得着弯刀的很少,都是那些穿不起铠甲的戈壁或者草原人用的。
转头看时,却发明一根竹竿点在阿谁瘦子的眉心。
现在就让你们晓得甚么叫做绝望!”
剑是直的,为破甲而生!
以是这个重弩,能不消尽量不消,现在这事儿,先交给我,我的手腕不可了,你在用弩干死对方的头领也不晚!”
因为李敢把这个重弩交给他利用,谁让他的箭法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