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 兔兔[第1页/共3页]
兔兔:她是我给主子相看的小媳妇
顾卿晚还没来得及辩白清楚,兔兔便从她的手腕上跳了下去,抓着她的腿,两下就跳到了地上,像金光普通射回了笔筒中,然后那笔筒便咕噜噜的滚了起来,一起滚到了秦御的脚边儿,一动不动了。
现在有了力量了,倒拽起来了,就说人不能怜悯心众多!
却闻那边秦御轻喝一声,道:“兔兔,返来!”
顾卿晚不觉笑了起来,道:“它叫兔兔?真是敬爱呢,这小耳朵尖尖的,白白的,确切有点像兔子耳朵呢。”
秦御:我才是你的仆人
太敬爱了!
这墨猴只在寿州一处深山中有,且其极其奸刁,非常难捕,又抓到后,令其认主吃食极难,故而非常贵重。
顾卿晚望去,却见那仿佛是个圆筒状的木质笔筒,上头还雕镂着竹枝梅花,非常精美,不过有人的拳头是非。
顾卿晚将碗放归去,欲往小泥炉边儿去,刚好走过柴堆,心想好人做到底,顺手便将秦御丢在柴堆上的长袍捡了起来,往秦御背上一丢,道:“穿上吧,免得风寒入体。”
“它不会咬人的。”
顾卿晚瞧的一阵目瞪口呆,目睹着一只苗条的手,拾起那笔筒笼进了袖子里去,连小东西带笔筒都不见了。
顾卿晚吓坏了,差点没尖叫起来,本能的狠狠甩动手,但是那东西竟粘的极紧,甩了几下都没能抛弃,反倒那手腕上舔弄的感受愈发清楚了,她感觉本身的皮肤都湿漉漉了,顾卿晚急的直跳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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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顾卿晚倒没那么惊骇了,她将手抬起来,对着火光,这下子才看清楚那小东西的脸。
风趣的是,仆人写字时,它会一向趴在砚台旁静候,偶然发明桌上呈现蚊、蝇、蚂蚁一类的小虫豸,它便会奋力扑去,抓住吃掉,待到仆人拜别,它又伸舌将砚中余墨舔个精光,然后跳入笔筒里睡大觉。也是因为它能磨墨、舔墨,以是称之为墨猴。
它很小,猛地一看就像一个金色的毛球,也就有成年男人的拇指是非,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毛绒绒的金色脑袋,圆溜溜的身子,两个前爪嫩乎乎的啪啦着她的手腕,撅着光秃秃的红屁股,双腿几近是跪坐在顾卿晚的手腕上,垂下一条又细又长的卷曲尾巴来。
晚晚:作者菌给我规复面貌!
秦御不觉抿唇,不置可否,这小东西总爱将墨汁弄的满爪都是,在他的案台上四周乱涂乱抹,本是叫涂涂的,只因父王名字中有个图字,为了避讳,这才取了谐音兔兔。
那小墨猴在手腕上一蹭一蹭的,毛茸茸的外相扫过皮肤,痒痒的,小舌头舔弄着,湿哒哒的,有些微涩,却不让人讨厌。
秦御:兔兔,返来!
顾卿晚忍不住抬手想去摸摸小东西圆溜溜,毛绒绒的脑袋,可它那样小,她又怕摸坏了它,不由愣住,双眼冒光的瞧向秦御,扣问道。
顾卿晚不由对着氛围再度跳脚起来,甚么鸟人嘛,当时就着她的手喝她调的糖盐水时,如何没见他这么有骨气!
顾卿晚被惹得笑起来,挪步到了火边儿蹲下,想要将兔兔看的更加清楚些。
仆人常常将它连同笔筒置于案旁。如果叫它磨墨,只要把笔筒轻叩三下,它就缓慢地跳出来,跪在砚台中间,先用前爪捧墨,然后渐渐地磨,直到仆人叫它住“手”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