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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氏不觉得意,“洋人也不是说甚么都对的,不过既然志高爱吃,就多吃点吧!”
可天底下,能有几小我聪明的过他沈少帅呢?
许妙芸也不晓得如何安抚冯氏,想起前次沈韬送礼的事情来,便道:“再如何说,自从二婶娘去了一趟督军府,那沈少帅也没再有甚么动静了呀,母亲好歹看在这份上。”
许妙芸长得都雅,更比冯氏年青时候强些,嫩生生的皮肉像是能掐出水来一样,现在烫了个卷发,扎了两捋摆布垂在胸口,也是规端方矩的上袄下群,只披了一个带假领子的大氅,看上去一张脸嘟嘟的,清秀中还带着几分调皮。
但冯氏非要她去,想来是想在两家订婚之前,让吴太太也多看一眼,好歹两家人都放心。
许长栋多喝了几杯,话也多了,开端高谈阔论起来,想起前几年工厂迁址的事情。
那厢楼梯上传来格登格登的脚步声,她也没有闻声,只是机器的抬开端,只见身影一转,就瞧见沈韬带着弁冕,穿戴一身银灰色的洋装站在本身的跟前。
许妙芸顿了顿,脸颊微微泛红,蓦地想起和沈韬新婚那几日,她因为爱吃西湖醋鱼,便多吃了两回,那人也不吃,只是笑道:“吃鱼好,多吃鱼会聪明的……”
吴氏却刚巧约了几位太太去鸿运班听戏。
那人瞥见许妙芸也是一愣,随即扬头摘下弁冕,桃花眼一挑,笑道:“如何……几日不见,许蜜斯想我都想哭了?”
鸿运班在申城开了很多年,传闻是从开埠以来就有的,传了几代人,现在的班主艺名花子君,大师都喊他花老板。因唱的是旦角,扮相娇美,颇得很多达官权贵的喜好。
……
沈少帅毕竟不改风骚赋性,没去捧百乐门的歌女,倒是看上了鸿运班的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