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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溪笔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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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第3页/共3页]

真宗天子南衙日,开封府十七县皆以岁旱放税,即有飞语闻上,欲有所诽谤。太宗不悦。御史探上意,旨露章言开封府放税过实,有旨下京东、西两路诸州选官查考。内亳州当按太康、咸平两县,是时曾会知亳州,玉冀公在幕下,曾爱其识度,常以公相期之,至是遣冀公行,仍戒之曰:“此行所系事体不轻,不宜小有高低。”冀公至两邑,按行甚详。其他抗言放税过量,追收所税物,而冀公独乞全放,人皆危之。来岁,真宗即位,首擢冀公为右正言,仍谓辅臣曰:“当此之时,朕亦自危惧。钦若小官,敢独为百姓伸理,此大臣节也。”自掉队用超出,卒至入相。

发运司岁供京师米以六百万石为额:淮南一百三十万石,江南东路九十九万一千一百石,江南西路一百二十万八千九百石,荆湖南路六十五万石,荆湖北路三十五万石,两浙路一百五十万石。通余羡岁入六百二十万石。

国朝初平江南,岁铸钱七万贯。自后稍增广。至天圣中,岁铸一百余万贯。庆历间,至三百万贯。熙宁六年今后,岁铸铜铁钱六百余万贯。

庆历中,议弛茶盐之禁及减商税。范文正觉得不成:茶盐商税之入,但分减商贾之利耳,行于商贾未甚有害也。今国用未减,岁入不成阙,既不取之于山泽及商贾,须取之于农,与其害农,孰若取之于商贾?今为计,莫若先省国用,国用不足,抢先宽赋役,然后及碳郑?禁非所抢先也。其议遂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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