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第1页/共3页]
呜呜……简雁容看着自家书肆门前长长的步队泪流满面。
简雁容好好儿的富商令媛沦落为侍郎府主子,便是程秀之那张倾国倾城的脸惹的祸。
出身又不能当饭吃换钱花,无不良癖好那是许庭芳想不洁身自爱都难。
“真想再见会那简家蜜斯,能让庭芳不呕吐的女人,她但是金陵城里第一个也是独一的一个。”程秀之幽幽感喟。
三醉楼是金陵城最驰名的酒楼,在金陵城外,面前是桐江,远眺梧桐山尽收眼底,风景绝佳。
这个奥妙能够写出一个故事了,比如,程秀之宿世是狐妖,被诛杀无路可逃时,俄然被一块青石板上的青苔精所救,自此,他对统统青苔都经心庇护,走路都谨慎翼翼……
很有能够的,不然,当时干吗酒楼里与本身第一次见面,便甚么都不查察且不由分辩把本身往侍郎府带,并且让本身做了他的贴身小厮。
这一眼含烟带雾水光潋滟风情无穷,简雁容身材抖了抖,差点掉一地鸡皮疙瘩,脑袋不受节制天马行空跑出很远。
简雁容编排的话本自是不敢直称程秀之的名讳,话本里的男人名程曼卿。
“不可,不能听任不管。”程秀之忽地大呼,简雁容吓了一跳,回过神来就听到程秀之交代她去调查金陵公子。
这妖孽莫非好男风?
简雁容想,那天她呆在许庭芳身边许庭芳却没呕吐,应当是因为天狗吃日,伸手不见五爪的黑暗里许庭芳不知身边是女人才没吐。
简雁容最是好色之人,看着不免有些脸红。
罪不责众,程秀之哼了哼,没再诘问下去。
“简家蜜斯不满和许丞相公子的婚事拒亲,都城里无人不知,捎带着,简家书肆也无人不晓。”
本身调查本身,偷溜摸鱼的好机遇,这差事不要太爽。
那登徒子比这妖孽还坏,妖孽是明着到处勾惹人,许庭芳是明里端刚端庄,暗里肮脏至极。
只是长得美亦罢,程秀之穿衣更是极有咀嚼。夸大的桃红,素雅的月白,清爽的水蓝……总之,任何衣袍穿在他身上均熨贴得过份。便如现在,乌纱翅帽,大红盘领方补子官袍,厚重的黑靴,本该平平无奇的官服,可他愣是穿出与众分歧的味道,束腰革玉带恰到好处衬着出完美的腰线,说不出的□□。
本朝民风开放崇尚自在,女子不必困守闺中,况程秀之貌美官高,大师亦便不避讳不掩蔽,大风雅方表达爱幕之情,如有幸得程秀之另眼相看,那但是飞上枝头变凤凰的美事,抛头露面这点儿不当不值一提。
偏生他美则美矣,却不缺男人的阳刚气势。
不知是不是作贼心虚,简雁容仿佛看到他眼中核阅的精光一闪。
简家书肆到了。
简雁容深思,这妖孽如果脸颊线条再温和一些,身材再柔弱柔嫩一些,向娘们儿看齐,不知能挽救出金陵城多少为他痴狂的女子。
金陵公子详确地先容了他的糊口风俗,睡觉喜好抱着一个半人高的大软枕,用饭必是一口汤一口素菜一口荤菜轮番着来,闲暇喜好吃甜食,吃的时候会眯着眼一脸沉醉模样,还喜好用手拿甜食,吃完甜食后会心犹未尽咬一下拿过甜食的手指。
没曲解,如果曲解还好,他便能够抓人了。
那日她从家中出来,本拟分开都城的,舍不得三醉楼的梅花酿,筹算最后喝一次,就在那边巧遇了程秀之,被程秀之美色所迷,走路没长眼睛撞倒了他,程秀之腰间一块传闻代价一千两银子的玉珮摔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