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赞瑞斯的铁血之隼[第1页/共2页]
但想要迈出这一步并不轻易,除了长年累月打磨精神外,也需求体系的练习和学习,当然,还要再加上一点点天赋和运气。
这还是在赞瑞斯胜券在握,不想丧失太多兵力而收着打的前提下,不然如果不计丧失的话,最多两个小时,黑衣雄师就能把他们全数干掉。
究竟上也确切如此,很多骑士力量的源泉就是本身信奉的神明,最着名的例子就是「骑士之国」巴托尼亚,举国信奉的都是「湖中女神」莉莉丝,通过这类体例获得力量。
这些马队就是赞瑞斯大名鼎鼎的「黑铁隼重马队团」,一支气力能够在边疆亲王领大家类城镇排进前三的军队,也是赞瑞斯最精锐最贵重的战力。
但是即便如此,整场战役也已经邻近序幕,因为得不到歇息,每一名守军都已经非常怠倦,并且士气也降到了最低点。
作为一名落魄佣兵和酒馆丫头的儿子,他在很小的时候就担当了父亲的长剑,成为一名佣兵,然后仰仗过人的胆识和天赋,另有几年疆场上真刀真枪的磨炼,在三十岁就晋升为中阶白银剑士,并掌控了一个佣兵团。
剑士,用游戏里的话来讲,是除了骑士以外统统物理系战役职业的统称。
只可惜跟赞瑞斯此次策动的雄师比起来,他们的人数太少,要不是城内最大的佣兵团「谅解佣兵团」带头,策动了一千多佣兵和商队保护援助他们,只怕早就对峙不住了。
恰是因为高人一等的气力,恰好又在没有其他条条框框束缚纯粹只凭拳头说话的边疆亲王领,他才气赤手起家,短短三十年不到,就以一个卑贱的布衣身份,打下一个凡人想都不敢想的基业。
沉思熟虑后,他带着佣兵团在「瓦列卡丘陵」东边的赞瑞斯,当时还只是一个小镇,扎下了根。
从这方面来讲,骑士反而有点像那些神殿里虔诚的教徒,靠精力和意志战役。
以是别看他表面还不到四十,实际上这位以刚毅和判定著称的城主已经五十多岁了,之以是看起来这么年青,是因为他在生长本身权势的同时,也从未健忘进步本身的技艺。
在包抄城主府的雄师中,有几百全部武装,甲胄齐备的黑甲马队,他们的设备较着比四周的其别人好出一大截,连胯下彪悍的战马也满身披甲,气势不凡。
勒瓦里安就是如此,他在无数次练习家传的「狂隼剑击术」后,终究在三十岁俄然贯穿了「元气」的存在,一举成为白银剑士。
连他们也出动了,可见赞瑞斯此次势在必得。
此时位于黑甲马队身前的,是一名穿戴富丽铠甲,腰间挎着一把长剑的中年男人。
就像成为中阶骑士需求找到内心的信奉源泉一样,想要晋升为中阶白银剑士,必须激活体内元气的种子,把握了「元气」的剑士,实在气力并不会比同级别的骑士差多少。
好不夸大的说,就连以敷裕著称的费坦堡也养不起如许一支军队。
之前那些赞瑞斯周边的小镇是如此,现在的费坦堡也是如此。
颠末端将近一天一夜的鏖战,费坦堡守军的活动范围正在逐步被蚕食,现在已完整被挤压到城主府门口的广场,这里是仅剩的一块阵地,一旦失手,整座城镇姑息此易主。
经太长达二十年的耕耘,赞瑞斯在他部下生长迅猛,在接连兼并了四周几个城镇后,权势范围也越来越大,现在已经是边疆亲王领东部范围最大的都会,与中部汗青悠长的“阿肯多夫”、西边提利亚移民建立的“米尔米登”三足鼎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