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银行家与吸血鬼[第1页/共3页]
“伊芙娜蜜斯,你所说的这个,即将会让我震惊的嗯……waiwai小说,究竟是甚么东西?”
感激脑中那些笔墨质料,马龙轻而易举且非常精准的,将yy小说的涵义报告了出来解释给银里手索尔斯听。
也不晓得是几天没有刮胡子,以是胡子拉碴而满脸颓废的银里手索尔斯,也正在问刚才老加维迷惑不解的题目。
这个反应,并没有出乎伊芙娜的预感,以是她只是很安静的说道。
马龙,毕竟是太年青也太知名誉了,哪怕他的边幅非常合适血族的审美妙,在这类时候也是不成能被索尔斯正视起来的。
索尔斯本年已经一百四十二岁了,光阴并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该有的陈迹,让胡子拉碴的他也还是看起来是一副绝对不超越三十岁的模样。
在战役发作的初期,老加维-赖利就瞅准机会用低价,从一个发急战役到临试图阔别易受空袭本地的富人手中,买下了被他定名为了“黄金屋”的豪宅。
少女样的红发女王伊芙娜-贝恩,发疯了普通不顾形象的,拖着写出了那本让老赖利耿耿于怀《小王子》的穷户窟小劣魔,喜不自禁的跑出了翡翠纹章出版社。
身为血族,并且是血族中的银里手,伊芙娜这么较着的唆使,索尔斯如何会看不出来呢?
这句谚语,是很多牧师与圣军人,经常挂在嘴边唠叨的一句话。
“是的,我带来了不但能处理索尔斯先生你当前危急的机遇,并且还能够让索尔斯先生你的银行,能够成为白沙城最闻名最有信誉银行的机遇。”
“没有险恶的种族,只要险恶的个别。”
老加维-赖利阿谁卖力盯梢的下人,模糊听到伊芙娜-贝恩一边走,一边还和阿谁穷户窟小劣魔说着“waiwai小说”甚么的。
“老爷,我那里懂啊,和出版有关的事情,您向来都不答应我们这些下人晓得太多的……”
“如你所愿。”马龙朝着伊芙娜耸耸肩膀,然后他再次转向索尔斯,用风轻云淡的语气开端复述在翡翠纹章出版社,已经说过一遍的那些话:“索尔斯先生,起首,我们需求……”
那仆人,弱弱的答复道。
血族,是的,他们也被称为吸血鬼。
几近老加维-赖利,满怀歹意的期盼着索尔斯、伊芙娜两人从速不利停业的时候,索尔斯与伊芙娜两人的扳谈,已经结束酬酢进入了本色――
在索尔斯瞻仰的目光中,伊芙娜点下了她那光亮圆润的下巴。
班伽罗区,白沙城驰名的富人区。
“他才是处理危急的关头?”
那仆人倒也很清楚老加维的脾气,以是忙不迭的就将他密查的成果说了出来。
传闻,白沙城曾经有讹传,说索尔斯实在是血脉淡薄的神裔,但这个谎言很多年前就已经被戳穿了,索尔斯他完整不是甚么神裔,而是个――血族。
但此时,胡子拉碴、完整与奥秘文雅的血族沾不上边了的索尔斯,只是指着伊芙娜迷惑非常的在问话。
在这个异天下里,吸血鬼并不是甚么可贵一见的奇怪存在,只要他们遵纪守法不杀生并且情愿掏钱去采办鲜血,连那些仁慈阵营神祗的牧师与圣军人,都会将他们当作不存在。
至于与黄金代价相互挂钩,绿油油的洛灵共和国法订货币“兰特”,那只能是老加维-赖利第二沉沦的东西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