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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毅》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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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朱粲[第2页/共6页]

一千余里地无山。

朱广被朱粲踢了这么一脚,伤得非常严峻,自此卧床不起。再加上整日想着朱粲的所作所为,心头气愤郁结,急火攻心,没过几日,便呜呼哀哉,一命归西了。他死了今后,朱粲也不去看他一眼,就连棺材钱也不肯出一分。最后还是与朱广一起当差的几个狱卒每人凑了点钱,做了一副平板棺材,抬到荒郊田野,草草埋了。朱粲自此也有了“白眼狼”、“衣冠禽兽”等外号。只要一提起他,无人不恨,无人不骂。朱粲平时也晓得别人背后里都在骂他,不让他劈面闻声也就罢了,如果让他撞着了,他定揍之以饱拳,不把对方打个半死决不罢休。大师固然都恨他,但惊骇他有县令吴谦做背景,也不敢等闲去招惹他。朱粲自此愈发肆无顾忌,在城父县里横行霸道。

初时,朱粲只拿些住在县衙四周便利办事之类的借口敷衍畴昔,厥后见朱广常常啰嗦,隔三差五跟他唠叨不说,还找他要酒钱。因而拉下脸来,冷言冷语道:“你自住你的,我自住我的,整日啰嗦甚么!”

朱广看着桌上的那些钱,连买一斤猪肉都不敷,便再也按捺不住胸中的肝火,对着朱粲破口痛骂道:“你这个牲口东西,你这是打发叫花子吗!枉我辛辛苦苦把你养这么大,没想到你竟是个没知己的狗东西!早知如此,当时你爹娘死的时候,我就不该把你这个小杂种带回家,还不如让你死在内里,让狼叼走!现在你发财了,要把我一脚踢开,真是猪狗不如,天打雷劈!”

其二

关于朱粲爱吃生肉一事,翻遍了新旧唐书和资治通鉴,也找不到半点记录。倒是他爱吃人肉一事,史家给他重重地记上了一笔,这都是厥后的事了,今后再表。不过从上面这些传闻也能看出朱粲之恶。

朱粲,亳州城父人。初为县吏。大业中参军,伐贼长白山,逃亡去为盗,号“可达寒贼”,自称迦楼罗王,众十万。度淮屠竟陵、沔阳,转剽山南,所至残戮无遗噍。僭号楚帝,建元为昌达。

载到扬州尽不还。

朱粲二十岁的时候,因为整日无所事事,到处闲逛,惹是生非,被他欺负的人不敢与他争辩,便去找他娘舅朱广说理。朱广此时已经年过半百了,固然恶性难改,到底还是晓得些事理的。听了大师的抱怨,朱广就考虑着给朱粲安排点事情做,好教他不再到处混闹。想了半天,朱广决定在衙门里打通干系,为朱粲谋一个差事。

若无水殿龙舟事,

尽道隋亡为此河,

当时候天子昏庸,耽于吃苦,哪偶然候去管朝政?以是朝廷自中心到处所,赃官贪吏有增无减,当官的只晓得搜刮民脂民膏,哪去管甚么百姓痛苦?到处都是赃官横行,这吴谦就是一个赃官,内心全然没有百姓,只晓得妄图吃苦,固然只是个小县令,也没少从城父县的百姓身上搜刮财帛,百姓们都恨他,但也是有磨难言。

隋朝局势将去的时候,大业末年,有个叫朱粲的人趁祸为乱,聚众为贼,到处烧杀劫掠,为非作歹,权势也越来越大,厥后成为吃人魔王,所到之处,生灵涂炭,可谓是罪过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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