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抽丝(下)[第1页/共2页]
文云吃了一惊,道:“甚么?”
“那故乡伙早就成精了。”季候笑了笑,夸了那位老乌龟大人一下,然后又对文云道,“明天你辛苦了,待会能够先去歇息一下。不过明天一早,你还得夙起,然后帮我去聘请老龙和夏侯两小我过来,我有事跟他们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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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书桌边,倒了一杯水发明是冷的,他踌躇了一下,还是喝了一口,然后闭上眼睛长出了一口气。过了一会,他回身走到了那扇窗户边,推开窗扉向外看去。
大地很温馨,仿佛没有甚么声气,但是大地一样也很诚笃,在殷河细心并非常耐烦地聆听后,终究有一点非常的声音,纤细地从某个方向传了过来。
不知如何,季候俄然表情好了起来,哈哈笑出声,然后把身子伸出窗口,在黑夜中对着文云挥了挥手,笑容满面。
文云目瞪口呆,好半晌后才道:“好、好体例……”
文云劝道:“大人你想开些,这些只是一时疲累,今后这些人能帮我们做的事,远比我们明天的疲累要多很多。”
大荒漠上的夜暗中且冷僻,四下一片暗中茫茫,只要夜空中几点高悬天涯的星光,为人间带来了一些微不敷道的星光。
季候嘲笑一声,道:“不必了,我叫他们过来,也是为了帮他们一把啊。”
方才那一声惨叫声早已不知所踪,看着这沉寂的荒郊田野,仿佛向来没有存在过一样。幽影重重,在黑暗中浮动着,让人有些恍忽、害怕。
夜有些冷,风吹过,寒意砭骨。
远远的,还能够听到一点那些荒族人特有的大嗓门所说的话语声,他们的声音降落沙哑,说的人族话磕磕绊绊,但这统统都涓滴不能袒护他们的高兴之情。
如此多的黄金挂在躯体上,换做是浅显的人族大抵都吃不消这份重量,但是对天生体质强健的荒族人来讲,倒是能够等闲地接受下来。因而他们肆无顾忌地夸耀着他们的财产,张扬得没法无天。
文云点了点头,过了一会后浅笑道:“不管如何说,送壮丁人丁的事他们竟然承诺得这么痛快,公然,黑龟大人法眼无差。”
仿佛是嗟叹声,带着几分惨烈,又异化着几分可骇而蛮横的笑声。
“谁说不是啊!”季候感慨隧道,“我年青的时候杀荒人,年纪大了劝荒人,跟荒人打了一辈子交道,还从未见过如许财迷的家伙,恰好又打不得骂不得,哄着他们做事,比甚么都累。”
这些荒人恰是白马部落的首级们,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们就是部落中的贵族世家,他们头戴传统风俗中的红色头巾,一身白衣是白马部落的传统服饰,但除此以外,他们身上就再也没有任何一点与荒族人有关的东西了。
他们一身豪华,庞大的金链缠绕在他们的脖子上,每只手腕上佩带了七八个金光闪烁的金镯,腰上也镶满了珍奇宝石的金腰带,乃至就连他们的靴子都是金光闪闪的。
他站在窗边,看着那些在黑夜中矫饰着豪侈的白马部落的人,叹了口气,摇了点头。
圣城里季氏大宅中,高楼书房的门被推开,一脸倦容的季候走了出去,他摇摆着脑袋,活动动手臂,看起来就像是方才打完了一场身心俱疲的大战。
夜深了,与那片沉浸在一望无边黑暗中的大荒漠分歧,人族的圣城就像是不属于这个天下普通的存在,高墙上他们扑灭了很多火把,在城池中很多街道上也是灯火敞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