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曹大爷[第1页/共2页]
血夜,金珠,天上的洞,洞里的人……统统统统,构成一幕妖异的画卷。
楚歌艰巨吞了口唾沫,纠结要不要去社区派出所报警,或者归去把许军喊上。
他仿佛不太适应地球的环境,就像恐龙也不太能够适应明天的氛围一样,哈腰呕吐,吐出一滩茶青色的浓稠液体。
楚歌想给他药钱,他却老是摆手,说不值几个钱,别算来算去怪费事的了。
然后楚歌就看到了――
楚歌小时候挺怵曹大爷。
就在楚歌靠近崩溃,忍不住要收回尖叫时,一束亮光,俄然打到了绿袍怪人脸上。
不过,脑袋扭到楚歌的方向时,绿袍怪人却像是饥肠辘辘的豺狼发明了猎物,舔了舔嘴唇,浑浊的眸子深处,绽放出残暴的光芒。
绿袍怪人咧嘴一笑,朝楚歌的方向跨出一步,打碎了大男孩的胡想。
楚歌挺喜好现在的曹大爷――见到曹大爷就像见到本身死去的外公,有种亲人的感受。
实际中的“修仙者”,那种强大、残暴、霸道、势不成挡的感受,就像是数百万年前的原始食肉兽,无与伦比的压迫力,远胜游戏百倍,不是浅显人能够对抗。
曹大爷却怡然不惧,虎目圆睁,手电筒一向照着绿袍怪人,步步逼近。
并且,曹大爷对待事情经心尽责,年年都是社区优良事情者,楚歌记得很清楚,老妈抱病那几年,曹大爷代表社区来慰劳了好几次,体味他们的困难后,主动跑前跑后,帮他们申请医疗补助,又托老战友买了一些市道上很少见的殊效药,减缓痛苦,进步糊口质量,帮了老妈的大忙。
“……”楚歌不晓得该用甚么脏话,才气描画本身现在的心机。
胖老头挺失落,把精力都放在吃上,倒是磨练出一手好厨艺,整小我感染了人间炊火之气,愈发显得敬爱。
曹大爷早些年是居委会的治保主任,老爷子当过兵,传闻年青时五湖四海都闯荡过,还去援助过欧洲的重修事情,老了才落叶归根,回到故乡阐扬余热。
社区的曹大爷。
就在这时,远远的,他看到了那小我。
不,楚歌不敢肯定,那究竟是不是一个“人”。
今晚大抵轮到曹大爷值班巡夜――他这么大年纪,又是军队退下来的,很受尊敬,谁敢给他安排巡夜如许的苦差事?但胖老头有个倔脾气,非要轮班,说老年人早晨睡不着,出来活动活动腿脚对身材好,能延年益寿,谁都拦不住他。
幸运新村范围很大,但平常的半夜,小区深处也算不上“人迹罕至”,不时有巡夜的大爷会喊几声“门窗关好,自行车锁牢”,带给人虚幻的安然感。
绿袍怪人眼底放出极度伤害的精芒,脸上浮起一道道狰狞的经络和血管,肌肉和骨骼一寸寸绷紧,仿佛扑击之前的猛禽。
绿袍怪人和曹大爷,二者……画风相差极大,前者就是上古凶兽,后者就是上古熊猫,憨态可掬那种,
脖子上套着一圈小小的骷髅头,背后吊挂着一柄鬼头大刀,刀身上环绕着纤细的煞气和血雾,活脱脱刚从游戏里钻出来的“修仙者”,还开了最强殊效,烁烁放光,一点儿锯齿都没有。
明天,曹大爷还是那副打扮――光秃秃的脑袋上扣个半旧不新的遮阳帽,上面是“落日红观光团”几个字,上身一件千疮百孔的破背心,背心上印着“幸运老年篮球队”,下身一条肥大的格子裤衩,趿拉着一双快断掉的人字拖,手里抡着一根甘蔗是非的手电筒,挥动起来能当狼牙棒使,胖老头没罕用它抓小偷,斗暴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