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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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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第3页/共3页]

异史氏曰:“乐子文章名一世,忽觉苍苍之位置我者不在是,遂弃毛锥如脱屣,此与燕颔投笔者何故少异?至雷曹感一饭之德,少微酬良朋之知,岂神人之私报恩施哉?乃造物之公报贤豪耳。”

乐云鹤、夏平子二人,少同里,长同斋,订交莫逆。夏少慧,十岁着名。乐虚苦衷之。夏相规不倦;乐文思日进,由是名并著。而得志场屋,战辄北。无何,夏遘疫而卒,家贫不能葬,乐锐身自任之。遗襁褓子及未亡人,乐以时恤诸其家,每得升斗必析而二之,夏老婆赖以活。因而士大夫益贤乐。乐恒产无多,又代夏生忧内顾,家计日蹙。乃叹曰:“文如平子尚碌碌以没,而况于我?人生繁华须及时,戚戚终岁,恐先狗马填沟壑,负此生矣,不如早改图也。”因而去读而贾。操业半年,家资小泰。

时张道一为提学使,闻其异,以桑梓谊诣刘,欲乞一面,女拒之。刘示以像,张强携而去。归悬座右,朝夕祝之云:“以卿丽质,何之不成?乃寄身于髪髪之老!下官殊不恶于洞九,何不一光顾?”女在署,忽谓刘曰:“张公无礼,当小惩之。”一日张方祝,似有人以界方击额,崩然甚痛。大惧,反卷。刘诘之,使隐其故而诡对。刘笑,曰:“仆人额上得毋痛否?”使不能欺,以实告。

一日客金陵,休于客店,见一人颀但是长,筋骨隆起,彷徨坐侧,色暗淡有戚容。乐问:“欲得食耶?”其人亦不语。乐推食食之,则以手掬啖,瞬息已尽;乐又益以兼人之馔,食复尽。遂命仆人割豚胁,堆以蒸饼,又尽数人之餐。始充饥而谢曰:“三年以来何尝如此饫饱。”乐曰:“君固懦夫,何流散若此?”曰:“罪婴天谴,不成说也。”问其里居,曰:“陆无屋,水无舟,朝村而暮郭也。”乐束装欲行,其人相从,恋恋不去。乐辞之,告曰:“君有大难,吾不忍忘一饭之德。”乐异之,遂与同行。途中曳与同餐,辞曰:“我终岁仅数餐耳。”益奇之。次日渡江,风涛暴作,估舟尽覆,乐与其人悉没江中。俄风定,其人负乐踏波出,登客舟,又破浪去。少时挽一舟至,扶乐入,嘱乐卧守,复跃入江,以两臂夹货出,掷舟中,又入之;数入数出,列货满舟。乐谢曰:“君生我亦良足矣,敢望珠还哉!”检视货财,并无亡失。益喜,惊为神人,放舟欲行,其人辞职,乐苦留之,遂与共济。乐笑云:“此一厄也,止失一金簪耳。”其人欲复寻之。乐方劝止,已投水中而没。惊诧很久,忽见含笑而出,以簪授乐曰:“幸不辱命。”江上人罔不骇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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