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初开盛世—第十二节好一根搅屎棍八[第2页/共2页]
应当说,稽粥在这场战役中是占有主导职位的,因为他带来的清一色的马队。
年青人带着一支小分队,一头扎进匈奴雄师。这类愣头青行动让魏速大吃一惊。完了完了,魏速的本意是恐吓恐吓稽粥,把他顺顺利利送回故乡就行了,可没想到这个年青人如此卖力,不管不顾地冲了出来,焉有命在?
可步兵就没这份优胜感了,短跑速率再快,也快不过战马,要让十几万人全数练成飞毛腿仿佛也不实际。如此一来,步兵一旦被围,凡是环境下是原地不动的,摆个阵型,给对方的马队当靶子。如果你够硬,够健壮,并且箭矢够用,或许能多抵当一阵,不然会很快玩完。
秦军也清楚本身的短板,为降落这个短板带来的伤害,不遗余力地研讨战术战法、阵营阵型,研讨的多了,自但是然构成了一套本身的实际。
秦军之以是善于戍守,是与他们设备分不开的。秦军的兵器设备极其厚重,盾戟铠甲都很有分量,总重量要在六七十斤以上。戍守起来,盾牌在前,长戟在后,抗击打才气很强;但打击起来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毕竟背着如此分量的东西跑起来不会太萧洒。
只能说,汉军此次是荣幸的,如果董赫没采取程不识的建议,一窝蜂地冲出来,或许这场战役就是别的一个局面。
说白了,程不识这一辈子最善于的就搞戍守,他的军队也一向以步兵为主,行军很慢,但很坚固。凡是他率军作战,摆布保护、前后照应等等一系列招数都要用上,并且安营扎寨也很有章法。行动起来,全军一起动;扎下营来,仇敌冲不动。他和匈奴人打了一辈子仗,向来没败过,匈奴人从没在他身上讨到便宜。不过我奉告你,他也向来没有大赛过。
秦军对于匈奴的体例就是戍守,乃至不吝投入大本钱修建万里长城。
正在撤退的稽粥俄然碰到这么个愣头青,一时半会没弄明白,也没考虑对方到底有多少人,撒腿就往故乡跑。
战马狂嘶,箭矢如蝗。这是汉匈二十年来范围最大的一次搏斗。
陇西周灶军已至安宁,上郡卢卿军正由东向西挪动,夸大的是另有一支汉军已经绕到了身后。